妙齡女換新手機 店員幫移資料竟用AirDrop偷存她私密照
臺中劉姓男子在遠傳電信某直營門市擔任店員時,有女顧客買新的iPhone手機請他幫轉移資料,劉發現手機相簿內有女子私密照片、影片,竟偷用AirDrop傳到自己手機收藏,女子回家手機跳通知才曝光,法院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劉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當時在遠傳某直營門市任職,女顧客2024年11月10日下午1點多到場購買新手機,同時再請劉男幫她將就手機內部的資料轉移到新手機內。
未料劉使用過程中,因發現女子手機相簿內存有她個人私密照、影片,竟然就以AirDrop傳輸方式,偷偷將對方1張私密照、1段影片傳到自己的手機內收藏。
後來女顧客消費完回家,新手機的通知欄卻顯示有「資料分享」的情形,她緊覺有異狀擔心私密照外泄,向轄區警方報案後追查才曝光。
劉男落網後於警詢、偵查時均坦承不諱,與女顧客指證相符,被害人也提出手機截圖、電話錄音等佐證,檢方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劉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中地院審酌,劉無故將女顧客手機中私密照、影片傳到自己手機內,侵害對方權益,考量他犯後坦承,但女子無意願調解等一切情狀,依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劉2月,得易科罰金。
法院也說,劉犯案取得的照片、影片等電磁紀錄,其已在警詢、偵查中表示已全數刪除,並經被害人確認無誤,無證據證明該影像仍存在,且考量手機是日常用品,因此不宣告沒收。
劉姓店員替女顧客轉移手機資料,竟偷用AirDrop傳輸方式存取對方私密照。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