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機車故障 惡警藉故幫忙竟搶手機還想親一下!判刑8月
▲湯姓員警去年1月間深夜,在非值勤時間發現越籍女子機車故障待援,藉故幫忙卻搶奪手機。(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龍潭警分局湯姓員警去年1月間深夜時,穿着便服在中興路上閒逛發現越南籍妙齡女子因機車故障牽車而行,湯佯稱上前幫忙,發現置物箱內有鉅額現款,竟要求分一半,女子拿出手機欲打電話求援,湯男竟奪走手機還要求關機,甚至貼着女子臉龐「可親妳一下嗎?」嚇得女子拔腿逃離;桃園地院今(9)日宣判,被告依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年約50歲湯姓男子爲龍潭警分局勤務中心員警,平日並無負責巡邏等外勤業務,去年1月16日深夜11時許,湯男着便服行經龍潭區中興路392巷附近,發現越南籍妙齡女子獨自牽機車步行,湯男上前協助查看故障機車,請越南女子將機車牽至附近空地查看,越女打開置物箱找工具時,湯男發現置物箱內有7、8萬現金遂起貪念,要求分一半,越南女子嚇了一跳,拿出手機欲打電話求援,並關上置物箱。
湯男立即要求越女手機關機,還伸手奪取手機,兩度阻止女子關上置物箱,越女嚇壞了,放棄手機與機車拔腿逃離現場,湯男見越女逃離,將置物箱內雨衣與機車鎖匙等物丟至附近草叢,將搶來手機帶走後離開,越南女子事後報警處理。龍潭警方據報後循線查獲湯男到案,查出竟是自家人犯案,偵訊後依搶奪罪嫌移送桃檢偵辦,湯男已於去年10月主動離職;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搶奪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湯男一度否認犯行,但最終仍坦承,法官根據檢警提供事證,確認犯行足堪認定;法官審酌被告身爲警職,曾因性騷擾防治案件經起訴,竟再爲本件之犯行,惟終能坦承犯行,且已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犯後態度尚可,告訴人於院方審理時表示同意從輕量刑等情,法官審結依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