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隨機殺人案起訴 3個殺人未遂罪嫌檢方求處無期徒刑

苗栗市上個月街頭隨機殺人案,邱姓男子持菜刀揮刺1名大人、2名兒童,苗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認邱男犯3個殺人未遂罪嫌,對幾無反擊能力女童下手,且事隔10年再犯,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指出,邱男(48歲)隨機持刀對素昧平生之3名被害人身體要害部位攻擊、揮刺,其中兩名被害人尤爲國小就讀之柔弱女性兒童,對邱幾無反擊之能力,除造成被害人極大身心創傷,行兇過程既爲多人所目睹,危害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甚鉅。

此外,邱曾於2015年間,持剪刀向多名被害人揮刺而犯殺人未遂等案,經法院判處重刑並執行完畢,可見邱對刑罰反應力極爲薄弱,更有持利器隨機攻擊被害人要害部位之兇殘習性,爲保護重要法益及社會安全,就邱2次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及成人1次殺人未遂罪嫌,均具體求處無期徒刑,以示儆懲。

邱男犯案後,檢察官10月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獲准,今天偵結起訴,起訴書指出,邱10月2日上午施用安非他命後騎車,將刀刃長17公分菜刀以黑色膠帶捆綁於左手尋找作案目標,當天下午3點42分許,在苗栗市社寮街,見一名國小徐姓女兒童步行於道路,調頭後下車靠近,以菜刀朝徐姓兒童脖子直刺,經徐姓兒童以右手遮擋,復朝胸部直刺受傷。

徐童掙脫往前奔跑右轉至附近便利商店廁所躲避,邱騎機車尾隨,持刀刺向見義勇爲林姓男子腹部、胸部,造成血胸、橫膈膜及肝臟撕裂傷等傷勢,後來又見國小丁姓女童,再以右手抓住丁姓兒童,持刀朝胸口直刺,造成血胸等傷勢,適有黃姓老師奮力拉開丁姓女童,邱乘隙逃逸,警方循線到邱的處逮人,3名被害人經救治後,均倖免於難而未發生死亡之結果。

苗栗市上個月街頭隨機殺人案,邱姓男子持菜刀揮刺1名大人、2名兒童,苗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