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加強SRF查覈 兼顧資源循環與空氣品質
苗栗縣加強固體再生燃料(SRF)查覈,今年啓動燃料成分抽測及防制設備稽查,違規者最高可處2千萬元罰鍰。(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縣加強固體再生燃料(SRF)查覈,啓動燃料成分抽測及防制設備稽查,違規者最高可處2千萬元罰鍰。苗栗縣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業者必須妥善管理燃料與防制設施,確保排放符合標準,守護縣民健康與空氣品質。
環境部指出,近年全球推動淨零排放,臺灣也因應2050淨零轉型策略,接軌國際SRF分級制度,加強管制使用固體再生燃料。SRF是將可燃廢棄物經分選、破碎、混拌等程序製成的燃料,來源包括農林植物、木材以及其他廢棄物,主要分爲3類:固態生質燃料、SRF和廢棄物再利用燃料。苗栗縣目前列管7家業者,其中1家使用SRF,其餘6家使用廢棄物再利用燃料。
環保局陳華盛表示,今年度抽測燃料成分是配合環境部管制政策執行的作業,對象包括進春紙器工業、永明造紙及美香農加工廠,結果均符合標準。年度查覈共完成9家次,其中3家次因防制設施問題暫停生產。
陳華盛表示,苗栗縣SRF使用設備多爲鍋爐,必須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物30mg/Nm3、硫氧化物50ppm、氮氧化物100ppm。自115年1月1日起,標準新增鉛0.2mg/Nm3、鎘0.02mg/Nm3、汞0.05mg/Nm3以及戴奧辛0.1ng-TEQ/Nm3。業者必須妥善管理燃料及防制設備,確保排放達標,守護空氣品質與縣民健康。
環保局指出,近3年,縣內有2家業者因排放粒狀物、硫氧化物及異味污染物不符標準被處分,合計罰鍰130萬元。苗栗縣SRF使用業者以竹南鎮最多,共4家次(其中1家已註銷),其餘分佈在苑裡鎮、後龍鎮及造橋等地。
環保局提醒,環境部已逐步加嚴資源循環燃料的空污法規,針對燃料成分、排放標準、防制設備及檢測頻率訂定嚴格規範。業者應妥善操作廠區內各項防制設施,落實管理,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將不定期派員稽查,若發現廠區操作與核發的固定污染源許可證不符,將依規處以1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