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華遭拔軍委 海軍參謀長落馬
大陸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中新社)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經表決,免去苗華的中央軍委職務。圖爲苗華(站立者)2024年10月出席公開活動。(中新社)
爲整治內卷式惡性競爭,大陸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同日,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經表決,免去苗華的中央軍委職務,金湘軍、藍天立、李漢軍等8人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據新華社報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包括總則、不正當競爭行爲、對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爲的調查、法律責任、附則五章。這部法律規定,國家健全完善反不正當競爭規則制度,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日前介紹《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有5方面重要修改,一是針對實踐中比較突出的平臺「內卷式」競爭,明確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二是完善平臺經營者處置平臺內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義務,規定平臺經營者建立不正當競爭舉報投訴和糾紛處置機制。
三是規定經營者擅自將與他人有關的名稱設置爲其搜尋關鍵字,引人誤認爲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屬於混淆行爲。四是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欺詐、脅迫、避開或者破壞技術管理措施等不正當方式,獲取、使用其他經營者合法持有的數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五是規定經營者不得濫用平臺規則,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對其他經營者實施虛假交易、虛假評價或者惡意退貨等行爲,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此外,會議經表決,免去苗華的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職務。據5月15日大陸全國人大公佈的第3號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提到,苗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這是大陸官方首度明確提到苗涉嫌「違法」,意味着70歲的苗華將面臨牢獄之災。
去年11月28日,大陸國防部主動通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上將主任苗華,涉嫌嚴重違紀,經中共中央研究,決定對苗華停職檢查。今年6月初,大陸國防部官網的「中央軍委委員」一欄,已經將苗華除名。
另外還有8人因涉貪腐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包括:中共海軍參謀長李漢軍,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金湘軍,(黑龍江省)中國一重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陸文俊,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廣西欽州市市長王雄昌,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藍天立,昆明市市長劉佳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士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