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強震收5%團費才能解約?消基會籲提升旅遊警示

緬甸中部發生強震,交通部觀光署宣佈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團體旅遊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不可抗力因素來解約及退費。(報系資料照)

緬甸中部發生強震,交通部觀光署宣佈參加泰國(不含普吉島)、緬甸團體旅遊可依照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不可抗力因素來解約及退費。消基會說,依現行警示規定,恐怕消費者扣除必要費用外,要再扣除5%費用,甚至還要依團費百分比給付違約金等能解約。

檢視外交部領事局「旅遊警示」資料,緬甸已被歸類爲「橙色警示」,而泰國被歸類爲「黃色警示」,依規定,達紅色警示後,團費僅能扣除必要費用後退還民衆;橙色警示則需扣除必要費用外,要再扣除5%費用,黃色警示及灰色警示等還要依團費百分比付違約金。

消基會建議,外交部應把緬甸和泰國均應標示爲「紅色警示」,以杜絕可能的紛爭。

而消費者自行訂票前往緬甸、泰國者,面對各航空公司不同的退票規定,消基會呼籲交通部能統籌與各航空公司協商一致性處理方案,讓政策顯現一致性,也給消費者明確因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