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男玩火舞釀災...2011年臺中阿拉夜店大火9死12傷

臺中市ALA PUB大火罹難者家屬上午到火警現場,一起舉行聯合招魂儀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2011/03/09 於志旭攝影)

2011年3月6日星期日的凌晨,約有200多人擠在臺中阿拉夜店(ALA PUB)裡,酒酣耳熱後跟隨LIVE BAND的重金屬樂擺動,甚至還有猛男在舞臺上靠着鋼管賣力扭動身軀,然而,沒有人想到那晚竟釀成9死12傷的重大火災事故。

臺中阿拉夜店(ALA PUB)有知名藝人駐點演唱,更有穿着單薄、露出好身材的猛男與女客人進行鹹溼互動,重口味的表演在夜店中小有名氣。火警當天猛男朱傳毅用自己改造加裝煙火的LED棒,在舞臺上表演煙火秀,但卻不慎引燃鋪設在天花板上的隔音泡綿,易燃材質讓火勢迅速延燒,同時帶着火焰不斷滴落,瞬間變成大火,此時多數客人以爲是表演噱頭與節目的特效,還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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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聯合晚報-A1 要聞(2011/03/06)

當時客人因沒意識到火災而錯失逃生的最佳時間,直到有人拿桌巾拍打與潑礦泉水滅火,但已經無法撲滅熊熊的火勢,客人發現情勢不對一涌而出。然而,店內的逃生路線不明確加上緊急出口遭到堵塞,讓所有人全往1樓的門口逃生,有人直接從2樓跳下,現場一片混亂中,兇猛的火勢讓卡在2樓隔間的9名客人因逃生不及而葬生火窟。

消防隊據報趕到時整棟建築已陷入火海,18輛消防車全力灌救,但由於火勢實在太大,半小時才控制火勢,消防員揹着空氣瓶進入,救出半昏迷的傷者,同時在2樓看臺座位發現9具屍體,全被烈火燒得焦黑難以辨認,另有12人受嗆傷與灼傷,分至署立臺中醫院等處治療。

此事件過後讓內政部研議修法禁止室內明火表演,如有需求,應先向消防機關申請覈准,同時動員內政部消防署對全臺各縣市夜店展開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