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2·4”高速事故致1死5傷!調查結果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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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梅州梅縣汕昆
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對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批覆的請示》(梅市應急〔2025〕22號)收悉。經研究,同意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提交的《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現將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事故調查工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原則同意《報告》對該事故原因、性質的認定,以及責任認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和防範整改措施的建議意見。
三、請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梅縣區、豐順縣交通運輸局按照《報告》,依法依規分別對相關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並將相關處理情況於2025年6月30日前函告市安委辦。
四、請梅縣區、豐順縣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採取有力措施,抓緊落實整改,將相關整改落實情況於2025年6月30日前報送市安委辦。
五、請豐順縣交通運輸局督促相關公職人員作出深刻檢查,將相關情況於2025年6月30日前函告市安委辦(聯繫人:劉裕冬,聯繫電話:13763200031)。
六、請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事故調查情況。
附件: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25 年2 月4 日12 時33 分,G78 汕昆高速往汕頭方向K111+740m 處(梅縣區路段),發生一起大貨車追尾碰撞因故障停在第一車道上(約30 秒)的大型普通客車,造成1 人死亡、5人輕傷及兩車損壞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市領導高度重視,分別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加強道路交通管控和調節,全力壓事故、保平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25年2 月14 日,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羅映宏任組長,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路達分公司派員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勘驗事故現場、技術鑑定、調查有關單位、查閱相關資料、問詢相關人員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與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經調查認定,梅州梅縣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超速行駛和未確保行駛安全的一般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涉事車輛情況。
1.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車輛所有人: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登記住址:豐順縣湯坑鎮湯坑路60 號,保險憑證號:AGUZ080CTP24B1694661I,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輛註冊日期:2021 年1 月28 日,強制報廢期止:2036 年1 月28 日,車輛使用性質:貨用,核載:3人,實載1 人,覈定載質量:13.3 噸。(經覈查,該車近兩年無違法行爲,事發時空車且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車上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裝置正常運轉。)
2.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車輛所有人: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登記住址:梅州市梅縣區丙村鎮紅光村黃三公路側,保險憑證號:63012080120240026108,保險公司:太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車輛註冊日期:2017 年12 月11 日,核載:27 人,實載9 人,檢驗有效期至2025 年6 月30 日,強制報廢期止:2032 年12 月11 日。(經覈查,該車近兩年無違法行爲,事發時無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車上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裝置正常運轉。)
(二)涉事駕駛人情況。
1.黃正文,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駕駛人,男,漢族,56 歲,家住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湯坑鎮石聯村葫蘆坪,駕駛證號:4414231970*******9,準駕車型:A1A2,初次領證日期:1988年12 月16 日,有效日期:2023-12-16 至長期。(事發時,駕駛證有違法未處理,累計3 分。)
2.李石華,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男,漢族,57 歲,家住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黃留村白圍,駕駛證號:4414021969*******1,準駕車型:A1A2E,初次領證日期:1991年3 月12 日,有效日期:2019-11-13 至長期。
(三)涉事企業相關情況。
1.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所屬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423MA55F787XE,註冊資本:人民幣伍拾萬元,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成立日期:2020 年10 月23 日,法定代表人:丁景生,登記機關:豐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經營範圍: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銷售:飼料零售批發、汽車配件、建築材料、五金電器。
2.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所屬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403196374660H,註冊資本:人民幣伍佰萬元,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註冊日期:2004 年4 月7 日,法定代表人:藍培良,登記機關:梅州市梅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營範圍:客運經營;機動車維修、汽車租賃服務;道路運輸站場經營(分公司經營項目)。
(四)事故現場情況。
該事故點位於G78 汕昆高速K111+740m(梅縣區路段)往汕頭方向,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汕頭方向,北往梅州方向,瀝青,路面完好,乾燥,視線良好,道路東側爲中央水泥隔離欄,西側是波形護欄,路面無積水、無坑槽。此路段是改擴建路段,大貨車限速爲60km/h,小車限速爲80km/h。
(五)天氣情況。
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晴天。
(六)道路施工審批情況。
事故路段位於汕梅高速改擴建路段之一,整個改擴建工程已按程序由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審批同意,並頒發《路政管理許可證》(案號:梅交施許字2023053 號)。施工單位爲:中交路橋建設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擴建TJ5 標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爲:廣東華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擴建JL3 標總監辦。施工期限爲2023 年9 月22 日至2026 年3 月14 日。按程序由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路達分公司審查通過,並由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一大隊審批同意施工。施工單位爲: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擴建TJ5 標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爲:招商中宇工程諮詢(重慶)有限公司汕梅高速改擴建JL2 標總監辦。上述改擴建施工,施工進場前能夠按照提交的交通組織方案(交通組織方案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4-2017)》)設置施工提示標誌牌、反光路錐、新澤西護欄、頻閃燈等交安設施,並按規定在進場施工前聯合監理單位,交警、路政、養護、汕梅改擴建管理處等部門進行路面施工交安設施驗收。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能夠對現場交安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夜間巡查並對損壞的交安設施進行更換。監理單位能夠對施工點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但事故點未進行施工,應急車道、第一、第二車道均可正常通行。
(七)事故車輛發生經過。
2025 年2 月4 日12 時33 分,黃正文駕駛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途經G78 汕昆高速K111+740m 時,以時速87—88km/h行駛在第一車道上且未按操作規定安全駕駛(經視頻調查發現,事故發生時未見重型罐式貨車剎車燈亮),追尾碰撞剛停在第一車道(超車道)上由李石華駕駛的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不排除車輛因電路接觸點鬆動、發動機故障等原因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熄火),造成黃正文死亡,李石華、王弄雲、張租耕、丘埃林、藍昌團共5 人輕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八)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死亡人員:黃正文,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駕駛員。
受傷人員:李石華,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駕駛員,乘車人王弄雲、張租耕、丘埃林、藍昌團。
(九)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1986》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的《廣東省2024 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36 萬元。
二、事故應急處置及評估情況
(一)事故信息接報及應急處置情況。
2025 年2 月4 日12 時38 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四七大隊值班民警接“110”指令,在廣東省梅州市汕昆高速K111+740m(梅縣區路段)往汕頭方向處發生大貨車追尾碰撞大客車、有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接報後,交警部門迅速組織交警、路政、120 等到達現場處置,並對該路段設置安全措施,加強現場處置、輿情管控等工作。
13 時,路政人員到達現場。
13 時4 分,消防救援到達現場。
13 時8 分,交警人員、120 急救中心救護車到達現場,受傷人員由120 救護車送往醫院。
14 時9 分,拯救人員到達現場。
14 時31 分,殯葬車到達現場。
14 時46 分,前期處置完畢,現場具備通車條件,交通恢復正常。
(二)應急處置評估結論。
經評估,此次事故中公安交警、醫療、消防和高速公路路政等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現場救援處置措施得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程序合法、組織有力、善後到位,未發生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符合應急處置措施程序及要求。
(三)善後處置情況。
梅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積極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及死者家屬安撫工作,採取積極有效措施,解決家屬合理訴求,切實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技術鑑定情況
(一)駕駛員酒精檢驗分析和血液檢驗結果。
1.李石華經酒精呼氣檢測未檢出乙醇含量,經尿液進行常見毒品檢測,結果爲陰性(未吸毒)。
2.黃正文經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體內(心血)血液檢測,未檢出乙醇含量,常見毒品檢測結果爲陰性(未吸毒)。
(二)事故車輛鑑定情況。
1.廣東華京司法鑑定所2 月19 日對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作出“華京司鑑[2025]痕鑑字第MZ016S號”,鑑定意見:“(1)制動系統:未檢見不合格項;(2)轉向系統:未檢見不合格項;(3)行駛系統:未檢見不合格項;(4)燈光系統:左前燈組外殼破損,左後燈組線束斷損,右後燈組缺失,均痕跡新發,其餘未檢見不合格項;(5)喇叭:未檢見不合格項;(6)後視鏡:未檢見不合格項;(7)雨刮系統:左雨刮缺失,痕跡新發,其餘未檢見不合格項;(8)關於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一四七大隊委託廣東華京司法鑑定所對粵MS8133 客車故障原因鑑定,2025 年2 月19 日,廣東華京司法鑑定所回覆函華京司鑑[2025]痕鑑字第NZzo16R 號,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車輛碰撞受損嚴重,難以通過檢驗確定車輛是否存在故障,不排除車輛因電路接觸點鬆動、發動機故障等原因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熄火”。
2.廣東華京司法鑑定所2 月19 日對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的“行駛速度”作出“華京司鑑[2025]痕鑑字第MZ016V 號”,鑑定意見:“綜合以上分析計算,本案委託的行駛速度鑑定意見如下: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在視頻播放到12:33:1 第16 幀至12:33:1 第22 幀時的行駛速度約爲87—88km/h”。
(三)屍體檢驗鑑定結果。
廣東省康怡司法鑑定中心2 月13 日,對事故死者黃正文“屍表檢驗、死亡原因分析”作出“康怡司鑑中心[2025]病鑑意字第SB4 號”鑑定意見:“被鑑定人黃正文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毀損傷死亡”。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情況。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一四七大隊2025 年2月24 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4414991202500000021號)認定意見:黃正文駕車時未確保安全、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過錯,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李石華駕車時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過錯,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二)直接原因。
黃正文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有關“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定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有關“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之規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七條有關“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載貨汽車除超車需要外,不得駛入左側車道”之規定;李石華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有關“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定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
綜上所述,黃正文駕車時未確保行車安全、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及李石華駕車時未確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有關企業問題。
1.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企業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未考取《道路運輸安全考覈合格證明》,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完善,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對駕駛人黃正文安全教育培訓不夠,未確保其具備必要的道路運輸安全知識,導致黃正文安全意識淡薄,超速行駛、駕駛機動車時操作不當。
2.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情況,教育和培訓記錄不規範,對駕駛人李石華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應急駕駛操作不當,長時間佔用超車道。
五、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一)豐順縣交通運輸局。
豐順縣交通運輸局是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的行業主管部門,該單位能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定期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部署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強化督導檢查以及幫扶指導企業,2024 年共開展99 次,隱患整改192 處;強化企業約談警示,通過“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聯合公安交警部門約談企業30 次共225 家。2025 年初到該公司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基本履行了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但未及時督促指導企業整改安全專職管理人員未持證和安全管理臺賬不規範等問題,存在對該公司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檢查不夠全面,安全監管指導不夠到位。
(二)梅縣區交通運輸局。
梅縣區交通運輸局是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的行業主管部門,該單位能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黨組會議議程,研究部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強化督導檢查以及幫扶指導企業,2024 年共排查治理隱患63 個,高危行業幫扶指導17 次,停業整頓企業3 家。強化企業約談警示,通過“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對中高風險企業(車主)開展聯合約談,共開展約談26 次,企業175 家,特別是梅縣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出現5 部客運車輛存在多次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爲,對該公司開展約談懲戒,相關車輛採取停班停運整頓措施。積極開展事故警示教育進企業活動,局領導帶隊到企業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會,分析本地近三年典型事故案例,進一步強化駕駛員安全意識。暫未發現有履職不力的現象。
(三)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一四七大隊。
該單位是事發路段的監管單位,職責分工明確,針對轄區開展路面交通違法查處,對改擴建路段進行視頻巡查、路面巡查和交通路況信息提示等方式強化高速公路管理,推動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防範工作,依託執勤點、服務區發放提示函、宣傳手冊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提升駕駛員安全意識。2024 年,在收費站、服務區開展檢查車輛7080 輛次,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爲6339 宗。排查發現19 處安全隱患,及時發出12 份整改函,對不符合規範施工單位約談3 次。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及時、程序合法、措施得當,未發生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暫未發現有履職不力的現象。
(四)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路達分公司。
該公司是事發路段的運營管理單位,該公司組織架構清晰,人員職責明確,制定了公司領導班子的年度安全職責清單,2024年,召開1 次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3 次季度安全生產總結會議、17 次安全生產月度會議和專題會議。有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和安全檢查計劃並參照執行,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有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對改擴建施工路段開展日常路面巡查、視頻巡檢和安全監管,按要求共整改交通安全防護隱患問題287 項。事故發生之後,該公司監控中心值班員均在崗在位,接警後,立即通知路政、拯救等部門以及向上級各領導報告,應急處置及時、措施得當,暫未發現有履職不力的現象。
六、對事故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一)免予處罰的人員。
黃正文。粵M19266 號重型罐式貨車的駕駛人,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有關“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定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有關“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之規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七條有關“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條車道的,載貨汽車除超車需要外,不得駛入左側車道”之規定。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鑑於其已經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行政處罰。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個人和單位。
1.李石華。粵MS8133 號大型普通客車駕駛人,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有關“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定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建議由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據相關法律對其作出行政處罰。2.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建議由豐順縣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3.丁景生。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建議由豐順縣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4.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建議由梅縣區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5.陳淵深。原梅州市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建議由梅縣區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三)其他處理建議。
責成豐順縣交通運輸局分管領導及有關監管股室負責人向豐順縣交通運輸局作出深刻檢查,認真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和改進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七、事故的主要教訓
通過剖析“2·4”事故原因,暴露出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和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公司內部安全教育培訓重形式輕效果,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導致駕駛員應急處置不當,缺乏應急處置能力。特別是豐順縣順誠安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流於形式,重效益輕安全,管理混亂、人員職責不清、崗位不明以及安全管理人員未持證上崗等問題。同時,也暴露出行業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開展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督檢查存在不嚴不實現象,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不深入、不細緻、不紮實,相關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落實不到位。
八、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客貨運企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和規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度和相關臺賬,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嚴格履行職責,要依法依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並如實記錄培訓情況,着力提升駕駛人行車安全意識;要強化車輛及其駕駛人日常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運營車輛在線動態監控管理要求,定期覈實車輛年度檢驗、二級維護、日常隱患排查,特別是梅縣區丙村客貨運輸有限公司還有涉事故客車同品牌的車輛,立即開展隱患排查與檢修工作,堅決防範失控失管。
(二)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監管職責。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道路運輸及相關企業進行監管,督促指導客貨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大道路運輸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抽查覈實力度,督促企業依法規範開展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着力提升培訓實效;要緊盯發生過亡人事故的企業及車輛,對多次違法違規的企業重拳出擊、嚴厲查處,推動企業全面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監管部門要將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製作成圖文、視頻資料,聯合新聞媒體等方式發佈案例信息,推動以案說法、以案促改,對客貨運駕駛人的違法行爲約談警示教育,並向社會公佈,以提升交通違法問題警示震懾效果。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公衆號等多種途徑,向客貨運車輛以及危化品運輸等車輛的駕駛人精準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引導其遵規守法、文明駕駛。要推動用好舉報獎勵制度,積極引導社會公衆、新聞媒體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四)進一步紮實開展整改情況“回頭看”。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要求,在市政府批覆事故調查報告後10 個月至一年內,聯合組織開展“回頭看”和評估工作,對事故存在問題要閉環管理,嚴格落實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舉一反三,採取具體舉措,加強本轄區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