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合同,討薪遇到證據難題

原標題:沒有簽訂合同,討薪遇到證據難題(主題)

山東高唐:支持起訴破除障礙順利追回欠薪(副題)

檢察日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楊兆峰)“這筆工錢已經被拖欠了三年,我本以爲要不回來了,沒想到檢察官幫我追回來了!”近日,山東省高唐縣的李大哥收到法院執行款轉賬信息後,向該縣檢察院檢察官分享好消息。檢察官囑咐李大哥,今後再去打工一定要記得籤勞務合同。

2021年7月,韓某僱用李大哥到某鄉鎮中學安裝消防管道,口頭約定了工資。工程結束後,韓某僅支付給李大哥700元,還欠6000餘元未結清,隨後便杳無音信。多次索要無果後,李大哥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該信息被轉送到人社部門,人社部門經調查後發現情況屬實,遂責令韓某支付勞動報酬。韓某仍拒不支付,甚至跑到外地躲避。李大哥再次撥打12345熱線,信息被轉送到教育部門,教育部門也多次督促韓某履行義務,仍然無果。

在該縣教育部門任職的縣政協委員劉克勁瞭解情況後,將該線索提供給高唐縣檢察院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瞭解情況後,通過韓某所在村的村支書聯繫到了韓某,向對方釋法說理,但韓某仍表示自己根本沒錢支付。

隨後,李大哥到高唐縣檢察院提出支持起訴申請。該院經調查認爲,李大哥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過程中處於弱勢地位,符合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條件。但在幫助李大哥蒐集證據時,檢察官卻犯了愁:韓某與李大哥沒有簽訂勞務合同,被拖欠的工資也沒有欠條,李大哥記錄出工的記錄本也被韓某拿走了。

檢察官收集了李大哥與韓某的通話錄音、聊天記錄等內容,查明用工情況;走訪施工學校和其他施工單位,瞭解職工日平均工資情況,並固定證據。考慮到李大哥生活困難,該院還協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經驗豐富的法律援助律師代理訴訟。

經高唐縣檢察院支持起訴,法院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判決韓某於2024年9月17日前向李大哥支付剩餘工資6000餘元。但韓某到期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李大哥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後,韓某終於支付了拖欠李大哥的全部工資。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