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除報復稅條款 華爾街鬆口氣
美國財長貝森特廿六日宣佈,與七大工業國集團(G7)國家達成協議,將把美國總統川普「又大又美法案」中,對外國投資人的第八九九條「報復稅」條款移除,但作爲交換條件,其他國家不會對美企徵部分稅目。
該條款當初引發美國華爾街人士擔憂將大幅增加外國個人與企業對美投資的難度。貝森特宣佈移除,讓華爾街人士鬆一口氣。
貝森特廿六日在社羣媒體寫道,「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第二支柱稅制將不適用美企,接下來幾周與幾個月內,我們將與OECD/廿國集團(G20)包容性架構成員,合作推動此一協議的落實」。
OECD第二支柱也稱爲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是OECD與G20雙支柱解決方案的重要一環,其規則是對營業額逾七點五億歐元(臺幣約二五八億元)的大型跨國企業徵百分之十五的全球最低稅率,旨在確保這類企業無論其獲利的來源國爲何,都只需對其獲利繳納最低稅率。
然而美國政府主張,美國的稅收制度應與OECD的全球稅制分離,還說美國本身就已對美企的海外所得徵稅相當嚴格。
貝森特在前述社媒發文還寫道,「基於此一進展與共識,我已請國會參衆兩院將第八九九條的保護性措施,從又大又美法案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