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縣檢察院發力:讓全縣公共健身器材告別“帶病”上崗

“潘支書,你們真是給大家辦了件大事情。”4月23日,在眉縣金渠鎮棗林村健身廣場鍛鍊的村民郭根慧一看到村黨支部書記潘根虎,忙上前打招呼。

郭根慧口中的“大事情”是指健身廣場煥然一新的健身器材。然而3個月前,這裡的健身器材還是另一番景象:生鏽的推胸器把手、搖晃的太極揉推器、破損的鞦韆……

變化始於一次特殊通話。

村民來電揭開隱患“面紗”

“我們村廣場上的健身器材都快壞完了,每次帶孩子來盪鞦韆,都提心吊膽。”2024年12月10日,眉縣人民檢察院接到棗林村村民楊爲國的電話:村裡健身廣場的太空漫步機踏板缺失、太極揉推器軸承外露、鞦韆座椅皮革風化嚴重。

這個來電引起眉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次日,由眉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敏卓帶隊的調查組展開排查。在棗林村健身廣場,幹警王甲殿發現:村裡的兩位老人正試圖用鐵絲固定鬆動的扭腰器站盤。“這哪是健身器材,簡直是定時炸彈!”旁邊一位村民的話,讓在場的人心情沉重起來。

爲了進一步摸清全縣農村健身器材的使用情況,眉縣人民檢察院歷時2周進行“拉網式”排查。現狀不容樂觀:全縣8個鎮(街道)134個村民小組中,近20%的健身器材存在部件缺失,近50%健身器材超過使用年限。

檢察建議破題“修管護”

“這些健身器材就像沒孃的孩子,壞了也不知該找誰。”2024年12月19日,在眉縣人民檢察院牽頭召開的農村健身器材安全座談會上,棗林村村民王婷的發言引發共鳴。

眉縣人民檢察院調查發現:全縣公共健身器材普遍存在管護問題。鎮(街道)維護資金不足,村委會缺乏維護人員與技術,導致部分健身器材出現故障或零部件缺失後長期無人維護。尤其近幾年發生了好幾起摔傷事故,引發村民向相關部門索要賠償。

2024年12月底,眉縣人民檢察院根據《陝西省全民健身條例》和《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向槐芽鎮、金渠鎮等6個鎮(街道)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迅速消除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巡查機制。

“推動全民健身,倡導科學生活方式,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內容。農村健身器材既要建好,也要管好,不能讓‘惠民工程’變成‘傷民陷阱’。”眉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負責人陳鵬說。

至此,一場鄉村健身器材維護行動在寒冬中展開。

健身廣場重煥生機

4月23日,記者在棗林村看到,暖陽下的健身廣場,扭腰器站盤、推胸器把手已經修復,鞦韆座椅皮革已經翻新,新裝的乒乓球案旁邊,兩位村民正在打乒乓球……

“以前怕孩子受傷不敢來,現在幾乎每天都來。”棗林村村民趙大媽笑着說。在她的看護下,5歲的孫子朵朵正快樂地蕩着鞦韆。

變化帶來的不僅是硬件升級。在槐芽鎮,由鎮政府和村民組成的“器材守護隊”定期巡檢;在營頭鎮,退休技工老周當起了義務維護員;在湯峪鎮,健身器材安全知識納入“鄉村課堂”……

“我們從村集體經濟收入裡拿出3萬元把破損器材全部更換了,還配備了器材管護員。大家對這事很滿意。”潘根虎說。

從“管理盲區”到“全民共治”,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趙利傑感觸頗深:“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建議深度融入基層治理,證明只有共建共治共享,才能讓鄉村振興從願景變爲現實。”(記者 張英 通訊員 白燾)

(來源:陝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