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又沒健保卡...臺中男囂張咆哮醫護 法院重罰他1萬

臺中陳姓男子酒後陪鄭姓友人一早8點多到林新醫院要看診,但鄭沒帶健保卡、掛號費不足,陳竟當場朝醫護人員咆哮,還險和下班的醫師起衝突,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法院認爲陳惡害不輕,重罰他1萬元,可抗告。

臺中第四分局指出,3月31日早上8點多獲報林新醫院有糾紛,到場時雖已無衝突,現場醫護人員表示當時2名男子要看診掛號費卻不夠,因情緒高漲和櫃檯人員僵持不下,2人要離開時和下班穿便服的吳姓醫師擦身而過,又認爲被吳用肩膀碰撞手臂。

警方再調閱院內監視器,發現陳姓、鄭姓男子因掛號費問題起口角,現場無人受傷,被碰撞的吳姓醫師也不願提告,但警方仍認爲陳男在醫院內大聲叫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送辦。

臺中地院簡易庭根據相關卷證,認定陳男當時在林新醫院急診室內,以大聲喧囂方式滋擾醫院,包括陳男警詢時自白、鄭男證詞等,認定陳行爲明確。

法院審酌,陳男酒後陪鄭男看診,因鄭沒帶健保卡、現金不夠,就大聲喧囂滋擾醫院,惡害非輕,考量他事後坦承、態度上佳,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罰他1萬元。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有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這次陳男滋擾林新醫院,法院裁罰1萬元已屬重罰。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