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開徵對等關稅 PwC提六大常見誤區避免踩雷
美國總統川普宣佈9日開徵對等關稅。(歐新社)
美國將於9日開徵對等關稅,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提供提出六大誤區與解方,協助企業快速掌握課稅重點不踩雷。
一、5日生效的基礎關稅10%,和9日即將生效的對等關稅,需要疊加課稅嗎?
不用。以臺灣爲例,5日起除商品原有稅率外,先加10%基礎關稅;但9日對等關稅課徵後,就是原有稅率加32%對等關稅,不須再加10%基礎關稅。
二、含有美國成分的商品,是整個豁免課稅嗎?
並非整個商品都豁免課稅。美國成分超過20%的商品,美國成分可以拆算出來,只有其中的非美國成分要課對等關稅;但商品的美國成分如果低於20%,就全部要課徵對等關稅。
三、產品中的美國成分應如何計算?
目前美國海關針對對等關稅發佈的指引沒有特別的計算規則,也就是應迴歸美國關稅估價的相關規定計算。
四、半導體和藥品是否永久豁免對等關稅?
半導體和藥品在本次課稅的豁免清單裡面,但只是暫時不須課稅,將來仍有可能課徵對等關稅或其他額外關稅(例如232條款規定)。
五、AI伺服器和筆電是否包含在半導體產品內?
伺服器和筆電不包含在半導體產品的豁免清單內,但伺服器和筆電使用的美國成分(例如輝達、高通晶片)可以拆算出來,不須課徵對等關稅。
六、如產品進入美國自由貿易區(FTZ)需要課徵對等關稅嗎?
產品進入FTZ無須繳納對等關稅,但一旦離開FTZ進入美國市場就必須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