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失聯移工當看護 基隆男「每人每天抽傭500-1000」下場曝
▲找失聯移工當看護還抽傭,基隆抽傭男觸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呂姓男子自2023年5月起,陸續媒介失聯移工給需要看護的僱主,並從中抽取佣金。直到2024年1月12日,警方與專勤隊人員查獲此案,案件才曝光。偵辦人員調查後,認定呂男共涉及4起案件,並依背信罪將其函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背信罪,判處呂男6個月徒刑,緩刑2年。
檢察官調查發現,呂男明知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且外國人非經許可不得來臺工作,卻在受李、鄭姓等僱主委託尋找看護時,找來失聯移工擔任看護,並從中抽取每人每天500到1000元不等的工資。
2024年1月12日下午,警方與專勤隊人員在基隆長庚醫院情人湖院區內查獲印尼籍失聯移工MARIYATI,經追問後得知她是透過呂男媒介工作,且每天2500元的工資中,需支付500元給呂男。偵辦人員進一步追查發現,呂男在2023年還媒介3起失聯移工擔任看護的案件,同樣從中抽取工資,最高每天抽取1000元。
檢察官偵訊時,呂男坦承犯行,表示自己確實媒介失聯移工在醫院內擔任看護,並每天抽取500到1000元不等的費用。檢察官偵訊後,依涉犯背信罪及《就業服務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認爲,呂男犯下4起案件,應分論並罰,依較重的背信罪論處。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獲取的不法利益數額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情狀,四案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此外,由於呂男無前科紀錄,因一時失慮觸法,且在偵查及審判中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爲其確有悔意,故予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