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也篡改歷史?

(圖/本報系資料照)

美國在臺協會(AIT)與美國國務院近日一致表示,《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舊金山和約》等二戰文件「並未決定臺灣最終政治地位」。若回到原始文件與美方早年公開談話,真正在重寫歷史的,首先是美國自己;其次,是選擇與美方口徑靠攏而背離本部既有立場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林佳龍。

歷史與國際法:不是「未定」,而是早已決定。我國外交部早在民國103年即明確澄清:《開羅宣言》具有法律拘束力,並被《波茨坦公告》第8條援引,日本於《降伏文書》接受;戰後又由《舊金山和約》與1952年《中日和約》完成臺澎收復的法律程序。外交部指出,《開羅宣言》已收錄於美國國務院條約彙編,足證其法律效力(外交部新聞稿,2014/1/21)。這一系列文件共同作用,對臺灣主權歸屬早已作出法理解決,並不存在所謂「未定」。

美國總統杜魯門在1950年1月5日白宮聲明中明白指出:「臺灣已交還蔣委員長。美國及其盟國在過去四年來已經認知中國(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之主權。」一週後,國務卿艾契遜在公開演講中更進一步強調:「根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臺灣已經歸還給中國,中華民國對臺灣的主權毋庸置疑。」1959年,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室的意見書亦再次確認:「臺灣與澎湖羣島依據戰爭結果與相關國際文件,已歸還中華民國,無主權未定之問題。」這三段公開言論與法律見解,充分證明美方在戰後十餘年間的官方立場始終一致:臺灣屬於中華民國,並無懸而未決的地位問題。如今美國務院與 AIT推回「未定論」,等於自我否定,也正是對歷史的篡改。

「acknowledged」與「承認」:語義不等於歷史空白。1979年美中建交公報美方英文僅以acknowledges表達「知悉/尊重」中方「臺灣是中國一部分」之立場;但中文版本卻寫作:「美利堅合衆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箇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此句載於建交公報中文文本,在AIT「歷史封存區」仍可查。美國的「翻譯模糊」並不能抹煞既有的戰後安排與其早年公開承認。

臺灣的失守:林佳龍違背外交部既有立場。更讓人遺憾的是,賴政府的外交部長林佳龍面對美方「未定論」,僅提「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未就主權未定說正面迴應與駁斥。這不只是話術的退卻,更是政策層面的自我矛盾:對外放棄我方長期主張的法理基礎,對內削弱社會對國際法定位的共識。

戰後國際文件與美方早年談話,構成了臺灣主權歸屬於中華民國的清楚脈絡。今天若以「未定論」重寫過去,便是在否定美國自己的歷史記錄,也在考驗中華民國是否仍願意維護在臺統治的法理根基。究竟誰在篡改歷史?答案不應再指向大陸,而是正視美國當前的話術與我方官員的沉默。「臺灣屬於當時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這一事實,與其所依據的檔案、條約及美方早年的公開承認,不容美國篡改!(作者爲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碩士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