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氣”如何平衡市場與民生?中石化原董事長傅成玉這樣建議

“中國在推進‘煤改氣’中取得了好的經驗,也有一些教訓。政府這些年極大地推動了這一進程,比如在一些城市範圍內限制燃燒煤炭。但在此過程中我們發現,國內缺少足夠的天然氣供應,因此對一些國家來說,推進‘煤改氣’首先要有天然氣供應保障,政府在制定政策時也要基於本國國情,尤其是經濟可負擔性要成爲必要考慮因素。”

在日前舉辦的第29屆世界燃氣大會(WGC2025)上,中國石化集團原董事長傅成玉在迴應政策對“煤改氣”的推動作用時強調了三點要素。其一,地緣政治正在極大改變能源規則,當前能源供應與安全已成爲各國政府能源決策的首要考慮因素;其二,多數國家天然氣價格高於煤炭,推進“煤改氣”意味着提高用能成本,政府制定政策時一定要重點考慮終端的經濟可負擔性;第三,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在發電領域仍有較大比例依賴煤炭,能源轉型怎樣不對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影響,也是政府制定政策時應綜合考慮的因素。

在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大背景下,2017年全國兩會正式提出“保衛藍天戰”概念,“煤改氣”清潔取暖就是核心舉措之一。彼時,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被列爲北方冬季清潔取暖規劃首批實施範圍,北方農村“煤改氣”自此展開。

龐大的改造項目需要大規模投入。企業投入方面,以中國燃氣(00384.HK)爲例,該公司在全國推動“煤改氣”力度最大,華北是其業務投資最大的地區。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司華北區覆蓋京津冀及山西四個省市,佔當地煤改氣用戶總量比重約四成,總投資額已超500億元。政府投資方面,以天津市靜海區爲例,當地政府既要撥付每戶1萬元左右的管網工程、壁掛爐等基礎設施改造費用,還要在價格上給予每方氣超過1元的用氣補貼。

這使雙方均面臨較大資本開支壓力。“今年真有些撐不住了,”WGC大會上,一名華北地區燃氣企業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隨着上游定價市場化趨勢加強,下游售氣價格低於購氣成本,公司氣價倒掛壓力增加。同時,煤改氣項目自推行以來長期存在居民氣(管制氣,或稱低價氣)量無法足額簽訂的問題,城燃企業爲了保供只能採購非管制氣(或稱高價氣)用來補足缺口。此外,煤改氣項目冬夏用氣量差異大、管網設施投入大、運營服務成本高,進一步加劇了企業經營壓力。

上述問題導致,在2021至2023年全球天然氣價格大漲期間,城燃企業煤改氣項目風險爆發,河北、山東等地出現冬季停氣限購事件。

爲了保障煤改氣項目的可持續性及居民用氣的穩定性,政企雙方正攜手探索破局策略。記者瞭解到,去年中國燃氣華北地區煤改氣企業已與河北省近80家縣區政府簽訂保供協議,明確了雙方在煤改氣中應承擔的責任。

協議具體內容包括,雙方約定屬地政府對企業購銷氣價倒掛進行補貼,補貼款按雙方約定時間節點分批落實到位,同時約定屬地政府進行優質氣源協調、推動氣價聯動疏導企業購氣和運營成本;燃氣企業則需承擔氣源穩定、安全運營等責任。

“在天然氣價格尚未全面理順的背景下,公司首創的‘保供協議’模式成爲破解困局的重要手段。”中國燃氣集團董事會主席、總裁劉明輝在WGC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協議的核心是政企協同、責任共擔。通過明確政企雙方權責邊界,政府承諾對氣價倒掛產生的成本進行補貼並協調氣源;企業則保障民生用氣優先及供氣安全,形成長效保障機制。

劉明輝說,政府通過約定補貼發放時間節點和比例,有效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企業也通過擴大液化天然氣現貨交易、建立價格指數體系等舉措,推動氣源採購市場化,縮短上下游價格聯動週期,實現成本的合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