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假冒外商經理討老婆 婚後慘遭出軌氣到求償
人妻出軌挨告,橋頭地院依侵害配偶權判賠16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韓姓男子在舞廳認識王女,並謊稱是陸商貿易經理,與王女相戀3年赴陸辦結婚,不料公證前一刻,韓男坦承自己只是美髮師,王女無法接受提分手,韓男卻威脅公佈親密影像,王女只好辦完結婚回臺,婚後半年,王女認識曾男,2人在臺也辦結婚,韓男對2人提告,橋頭地院依侵害配偶權判2人要賠償1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韓男與王女在臺北市中正區舞廳認識,韓男用化名「張建立」對王女展開追求,還謊稱自己是陸商派駐在臺北貿易公司的經理,事業有成、收入高,2人交往3年後,2019年4月赴陸辦理結婚登記;不料,在公證前一刻,韓男才向王女坦承自己真實姓名,且自己職業是美髮師,月收入約新臺幣4萬多元,讓王女氣到提分手。
王女主張,韓男假冒身分「騙婚」,且當下還以「不結婚公佈親密影像」爲由,逼迫王女登記結婚,事後,王女一人返臺,期間韓男並未與王女同居,王女甚至還去申請韓男來臺團聚,但最後韓也沒來臺,2人僅靠着電話聯繫。
婚後半年,王女因緣際會認識曾男且開始交往,王女向韓男坦白出軌並要求離婚,韓男愈聽愈生氣,對王女提告重婚罪求償;屏東地院審理,王女確實在已婚的情況下與曾男結婚,韓男則以結婚基金、金戒指、生活支出等費用求償,法官裁定王女須賠償125萬4296元。
因爲出軌遭判賠百萬元,王女也只能吞了,但這段期間,王女與曾男陸續生下2女享受育兒之樂,讓韓男氣不過,又再對王女、曾男提告侵害配偶權,橋頭地院審理,法官則認爲,韓男先前打官司所受損害已獲得部分填補,依照侵害配偶權判王女與曾男需賠償1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