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場招投標都投訴 原來是爲了敲詐

盧志堅 葛夢桐

“這次參與投標,整體感覺很順暢、很規範!”近日,參與競標江蘇省崑山市某廣告項目的企業負責人宋先生髮現,本次投標過程中有個不同尋常之處——招標室的屏幕上正滾動播放着崑山市檢察院檢察官錄製的依法規範參與招投標活動普法視頻課程。

宋先生之所以對這次的變化感觸頗深,一個重要原因是他曾長期因投標的項目被人惡意質疑、投訴而頭痛不已。

借質疑投訴“打秋風”

“我們公司最近在內蒙古中標了崑山某廣告項目,還沒來得及高興,就得知有家公司的負責人王某投訴招標過程不合規定,還向我索要10萬元,說是給錢就撤回投訴。在來回拉鋸戰中,我不停地在內蒙古和江蘇之間往返,耽誤了公司的正常經營。”

2022年6月,崑山市公安機關接到宋先生反映稱,有家註冊地爲重慶的廣告公司質疑、投訴崑山某政府採購項目的招投標文件,並以此爲理由向其他競標單位索要財物。

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2021年底至2022年6月,王某招募他人,以自己控制的多家公司名義在全國多地大量報名競標政府的公開採購招標項目,再通過發送質疑(投訴)函拖延招投標進程。2022年6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對王某立案偵查。隨後,崑山市檢察院依法介入。

崑山市檢察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檢察部副主任李燕青介紹,我國政府採購法賦予了投標人質疑、投訴等救濟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質疑、投訴期間,招投標進程需要暫停,可能引發項目延期開工、工期縮短、影響聲譽等一系列後果。

王某的質疑、投訴行爲究竟是正當行使救濟權利還是惡意濫用權利?通過引導公安機關重點圍繞王某報名競標的真實目的、質疑行爲產生的影響等展開偵查,承辦檢察官發現王某的公司僅有13名員工,但報名招投標的項目覆蓋江蘇、廣東等18個省份,與正常業務量不相匹配,且他們對每個項目都會質疑、投訴。

“我之前都是正常參加投標的,直到有一次對某招標項目程序的規範性產生懷疑,沒想到過了幾天竟然接到中標單位電話,對方表示如果我願意撤銷質疑就給我5萬塊錢。”王某供述稱,從那次“嚐到甜頭”開始,他便一發不可收,將公司註冊地擴展至全國各地,不停地在招投標時質疑、投訴,開啓了斂財之路。

在王某質疑、投訴後,被害單位因擔心引發招投標進程暫停等不良後果,有的會選擇與王某協商,進而被王某強行索要財物,有的被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高價採購王某公司生產的原材料、貨物等。一旦收到錢款,王某就會撤回質疑、投訴,不再參與競標。

2022年7月,崑山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爲,王某的行爲涉嫌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對其批准逮捕。

深挖徹查全面收集固定證據

王某的公司在重慶,報名的招投標項目跨越全國多個省份,而其供述稱發出的質疑(投訴)函數量有上百份之多,如何才能準確認定犯罪事實和犯罪金額?

爲此,崑山市檢察院在批准逮捕王某的同時,制發繼續偵查提綱,引導公安機關通過扣押其公司電子設備、提取質疑(投訴)函及交易流水等,全面收集固定證據。

在承辦檢察官建議下,偵查人員將獲取的電子數據與王某實際發出的質疑(投訴)函數量等證據情況進行製表比對,再結合交易流水中的可疑資金,追加了15起犯罪事實,增加認定犯罪金額58萬餘元。最終,崑山市檢察院認定王某通過在招投標過程中質疑、投訴的方式,共對30餘家被害單位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獲利115萬餘元,其中,王某強迫2家被害單位採購貨物16萬餘元。此外,公安機關還在王某公司搜查出70餘枚僞造的國家機關印章和公司、事業單位印章。

2023年4月,崑山市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僞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僞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對王某提起公訴。同年9月,法院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數罪併罰,決定對王某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36.5萬元,並責令退賠各被害單位經濟損失。王某不服,提出上訴。2024年2月,蘇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辦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案件辦結了,但檢察履職並未止步。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該案爲契機,崑山市檢察院對2022年以來辦理的涉政府採購領域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案進行梳理分析,形成《崑山市公開招投標領域敲詐勒索刑事案件調研報告》。

報告顯示,近三年來,該院共對此類案件提起公訴6件18人,涉及被害單位102家,涉案金額高達1000餘萬元。報告通過對上述案件中質疑(投訴)函內容進行分析比對發現,不法分子質疑的方向主要集中在條款設置、評審指標設置不合理等,反映出招標採購時存在文件細節不夠規範、審覈流程不夠嚴謹等問題。

針對政府採購監管方面存在的風險,崑山市檢察院於2024年9月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提出嚴格把關採購需求設置、規範政府採購流程、建立審覈預警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四點建議,並同步送上該院製作的依法規範參與招投標活動普法視頻課程。

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部門立即研究部署,一方面對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推動合理規劃採購需求、提升採購文件質量;另一方面健全預警機制,聯合專家對多次撤回質疑的供應商審查研判,發現惡意質疑、投訴第一時間上報監管部門。此外,定期通過官方網站公開發布規範參與招投標類普法內容及典型案例,面向各單位組織召開政府採購政策法規宣講會。

被王某耽擱項目進度的宋先生,其業務也早已走上正軌,令檢察官頗爲欣喜。“現在,我不僅完成了原有項目,還在積極參與其他項目競標。崑山招投標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淨化,極大提振了我們外地企業深耕崑山的信心。”宋先生高興地說。

1月13日,崑山市檢察院檢察官對檢察建議整改情況進行了“回頭看”,赴相關部門實地查看政府採購項目評標運行情況,只見評標室內秩序井然,評標專家正嚴格依照流程審查相關材料,確保不遺漏事項。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