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一個人的操作系統是怎麼來的?
所謂公式,就是使用的、所遵循的,也即用原則,用辯證法的正反面來說,包括,
1、鬥爭(與敵方進行團結)
2、團結(與友方形成共識和團結友方)
這是團結和鬥爭的正反面兼具。而在原則之上,會形成政策——這些政策,就像操作系統的軟件一樣。
所以,原則最終是會形成操作系統的。
芒格這句話,是對的,通過掌握一些很重要、很正確的原則,並使自己知和行合一,使自己的行遵守和符合這些原則,那麼就會得到了一個人的操作系統。
而毛主席的方法論是辯證法,也即辯證法操作系統,而辯證法基本上就是這樣的一組原則 ,
從這句話,得到一系統原則,
1、正反面兼具原則
2、使走向反面原則
3、補充反面原則
4、立足於反面、走向正面原則(使自己得到正面的方法)
5、正面勝反面原則
6、相反關係的兩個東西構成了一組正反面、走向關係的兩個東西構成了一組正反面。
7、正反面間的比例是9:1或者10:1以上。
當使自己的行動遵守了這些原則,使自己的認知遵守了這些原則,那麼這就是辯證法,這就是辯證思維,於是在自己的世界就得到了一個操作系統——辯證法的操作系統。
而所謂的形而上學,
1、只有一面
2、正反面間的比例接近是五比五,正反面間的比例不夠懸殊。
比如,絕對化的看問題、絕對化的觀點——這就是隻有相對和絕對中的一面,或者說,只承認對立、不承認統一。或者說只承認統一、不承認對立。
在辯證法中,矛盾就是一個客觀的事物,而不是一個主觀的事物——主觀的東西,那是人性,而不是普遍真理了。
既然辯證法是個普遍真理,那麼它一定研究的是客觀的事物,所以,矛盾就是一個客觀的東西,比如,多和少,就構成一個矛盾,多和少是一個矛盾。多(少)要走向更多,多要走向少、要補充少。
這樣去看待辯證法,才能得到辯證法正確的理解和使用方式,辯證法是一個公式,凡公式都是,
1、有流程的
2、有標準的
3、配以一套對應的習慣的
很多人看了那些大成功者的書,到處學各種方法,但卻輪到自己時,卻知易行難——這裡面最根本的一個原因是,
1、沒有對應的一套習慣,總是被舊習慣、錯誤的習慣所支配,所以,行難。
2、執行時,沒有明確的一套標準,於是畫虎不成反類猴,行難。
3、沒有改造自己的流程,支配自己的還是舊的流程,所以,行難。
反之,當形成了對應的習慣,形成了對應的標準,形成了新的流程,那麼知道了、也就會做了。
最簡單的例子,長處和短處構成了一組正反面,根據辯證法,要形成長處對短處,就要,
1、看自己人之長
2、看敵人之短
而要形成的習慣就是,
1、養成看自己人長處的習慣
2、養成看敵人短處的習慣
這樣,然後纔可能以自己的長處對敵人的短處,沒有這樣兩個習慣的支配,要做到以己之長對敵之短——這是不可能的。
這種習慣,就相當於是瞄準器。有了瞄準器,然後才能看到靶子,纔可能在下一步打中靶子。這種習慣,就相當於是雷達。有了雷達,才能看到符合的目標,才能在下一步擊落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