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內湖當街19刀刺殺女友後自殘 士檢偵結殺人罪起訴

宿姓男子與蔡姓女子分分合合,去年底在臺北市內湖區持刀刺殺蔡女後自殘,蔡女送醫不治,宿男治療後則無礙,被依殺人罪嫌送辦、羈押至今,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今將移審士林地院。

起訴指出,宿男與蔡女曾交往,分分合合,雖然後來蔡女已婚,2022年7月仍再度與宿男取得聯繫,恢復情侶關係,不久又因故爭吵,宿男不滿蔡女提分手,多次毆打蔡女成傷,並在LINE通訊時威脅要對蔡女不利。

宿男2024年11月25日上午9時許到蔡女位於內湖區的上班處,在附近約談蔡女,2人發生爭執,宿男拿出預藏彈簧刀猛刺蔡女數刀,又持刀自殘自身左胸1刀,蔡女胸、腹、背部中刀,驚叫求助,路人聞聲合力制止宿男,警方到場後以現行犯逮捕宿男。

蔡女被送往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急救,仍於當天晚上近7時,因身中19刀、大量內外出血等,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案經蔡女吳姓丈夫及子女向轄區內湖分局警方提告,警方依法送辦後,士林地檢署清查後認定,宿男涉犯殺人罪,偵結依法起訴,預計今天將移審士林地院。

據悉,宿男與蔡女此前多次衝突,2023年7月13日宿男因不滿蔡女上美容院做頭髮太費時,晚間在住處對蔡女掐頸、徒手毆打,並摔壞蔡女手機。

同年9月8日晚上,宿男要求蔡女致電丈夫談判,蔡女不從,宿男又對蔡女拳打腳踢,抓蔡女頭髮撞牆,揚言「敢出聲就讓你家人來收屍」、「斷你手腳」,並嗆「賤女人,比妓女還不如」,蔡女受害後才致電丈夫求救,由丈夫陪同就醫。

蔡女因多次受害,早有員警介入建議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蔡女在2024年6月提出,士林地院同年7月1日展開審覈,未料蔡女於9月19日具狀撤回聲請,原因不明。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