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殺女婿!男子不滿21歲女兒嫁70歲老翁 殺手逃東莞28年後落網

>1994年12月江西一名男子阿華(化名)發現21歲的女兒小美(1973年4月5日出生)偷偷與70歲男友老王(1924年1月5日出生)登記結婚,他知道後非常不滿,女婿也不肯離婚,他一氣之下花錢買兇,把女婿殺害。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1994年12月江西一名男子阿華(化名)發現21歲的女兒小美(1973年4月5日出生)偷偷與70歲男友老王(1924年1月5日出生)登記結婚,他知道後非常不滿,女婿也不肯離婚,他一氣之下花錢買兇,把女婿殺害。

阿華與4名兇手都被逮,其中一人阿凱改名換姓逃往廣東東莞,一躲就是28年,直到2024年才被逮捕,一審背叛無期徒刑,阿凱不服上訴。

據瞭解,阿華動了殺機是在1995年4月7日遇到外甥阿豪,向他訴苦自己反對小美與老王的婚事,要求女婿離婚但他不肯。阿華因此萌生殺機,他願意給阿豪1萬元(人民幣,下同)請他找人殺害女婿老王,阿豪聽完之後表示同意。

阿豪拿錢後,找來阿凱等3人共同計劃如何謀殺老王,同年4月9日下午,阿豪連同3同夥到老王住處附近埋伏,尾隨他一段時間後,當晚8時闖入老王住處,4人先把老王推倒在地,再用刀朝他亂砍,導致老王當場死亡。

案發後其中一名嫌犯阿凱爲了躲避追捕,改名換姓潛逃到廣東,直到2023年10月20日下午才被逮捕歸案。阿華被捕後供述,他不同意這門婚事,不滿女兒嫁了個70多歲的老子,使他擡不起頭。

法院認爲,阿凱在阿豪的邀集下,夥同阿豪等人共同持刀故意殺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阿凱爲案中從犯,應當從輕處罰。一審判處阿凱無期徒刑。阿凱不服上訴後,近期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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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