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21歲女兒嫁70歲夫「讓我擡不起頭」 贛男僱兇殺婿
男子因不滿女兒嫁給相差近50歲的老頭,竟買兇殺人。圖爲法院庭審示意圖。(中新社資料照片)
江西一名男子因不滿21歲女兒小美(文中均爲化名)嫁給了一個70歲的老頭老王,託外甥找幫手殺了女婿。被捕後坦言這樁婚事因兩人相差49歲,讓他擡不起頭,纔會憤而起殺機。近日,外甥找來的幫手之一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瀟湘晨報報導,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12月,小美的父親因女兒與被害人老王登記結婚,知道後強烈不滿。1995年4月7日上午,他遇到了外甥阿豪,告知阿豪他反對小美與老王結婚,而且老王不同意與小美離婚,他願意出1萬元人民幣(約327美元),要阿豪找人殺害老王,阿豪表示同意。
此後,阿豪先後邀集阿凱等三人準備共同作案。同年4月9日下午,阿豪等人帶着刀到老王住處附近蹲守,阿豪認出老王后,四人尾隨老王,但之後跟丟。當晚8時許,四人再次來到老王住處時,見房門未關,依次衝進去朝老王身上亂砍,老王呼救並往裡面未開燈的房間跑,四人追進房間內,繼續砍殺老王,致老王當場死亡。
案發後,阿凱爲躲避公安機關抓捕,化名輾轉潛逃至廣東省東莞市,直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被抓獲歸案。
小美父親的供述顯示,他不同意這門婚事,不滿女兒嫁了個70多歲的老子,使他擡不起頭。
法院認爲,阿凱在阿豪邀集下故意殺害他人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阿凱爲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一審判處阿凱無期徒刑。阿凱上訴後,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對此,網友紛紛評論「面子再重要也比不上人命和自由啊」、「把覺得丟人當成犯罪的理由,太荒唐了」、「
各位70歲娶20幾歲嬌妻的老頭要注意了」、「這個案子花了28年才破,也是夠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