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威而鋼、開房間全由廠商買單 桃園最淫貪官二審判10年4月
▲桃園市府經發局前局長朱鬆偉,二審遭判刑10年4月。(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屬下經發局長朱鬆偉,因大量索賄,包含買威而鋼、與女友開房全都讓廠商買單,被媒體封爲「最淫貪官」。朱鬆偉一審因收賄罪遭判刑13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30日改判10年4月。可上訴。
朱鬆偉爲臺大土木工程博士畢業,曾任健行科大行銷與流通管理系副教授、清雲科大運籌管理學研究中心主任。他後來轉進政治圈,先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擔任主秘,再被鄭文燦延攬,擔任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而後更轉進桃園市府擔任經發局長,是鄭文燦口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過朱鬆偉自2016年6月9日至2018年12月25日任職桃園市政府前經發局長期間,就開始大量索賄。除了現金、高價3C產品以外,還向廠商索取「原廠的威而鋼」,甚至連與女友開房間的費用,都讓廠商買單。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等多項罪名,對朱鬆偉提起公訴。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朱鬆偉仍否認犯案。其中高院曾傳喚涉嫌行賄的臺鎔科技材料公司副董事長顏豐進,檢方認爲他請託朱鬆偉放行通過污染物排放權,朱傳訊息給權責單位稱「老闆的朋友,麻煩趕快呈核到本部」,顏男公司2周內就得許可,顏之後也回贈朱2張席琳狄翁演唱會門票、價值2萬7千元。另外也發現朱鬆偉向廠商索取威而鋼,廠商送來「臺版威而鋼」遭朱拒收,堅持要「原廠的」。
全案於30日宣判,朱鬆偉獲得改判有期徒刑10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另外同案行賄的被告,顏豐進一審判刑4月,上訴後二審改判刑3月;廠商楊雲榮、吳耿毓,上訴後也分別獲得輕判2月、5月刑期,皆可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