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婚房我父母給了30萬,說好寫兩個人的名字,男友卻只寫自己名字
買婚房我父母給了30萬,說好寫兩個人的名字,男友卻只寫自己名字,婆婆還說我不懂事,把他們當外人
“親兄弟明算賬,夫妻之前更得講理。”
孃親常說這句話,我以前不懂,直到這樁婚房風波徹底敲醒了我。
我叫江楠,今年30歲,是市裡一家外企的項目經理。
家境普通,但爸媽辛苦經營一家雜貨店供我念書、留學,拼到今天的穩定,靠的是一分錢一分汗的老實勁兒。
和男友陸巖戀愛三年,他在本地一家國企做財務,人穩、話少,對我也算細緻體貼。
戀愛期間,他媽偶爾冷言冷語,我一直裝傻;因爲我以爲,只要彼此有心,長輩的那點小挑剔,不算事兒。
直到我們決定買婚房,一切才起了變化。
當時房子總價120萬,陸家出首付60萬,我父母毫不猶豫貼了30萬,餘下貸款我們兩人共同償還。
買房當天我們說好——房產證寫兩人名字,一人一半。
畢竟我家也出了真金白銀。
手續辦完後的第一個週末,我隨口提了一句:“房產證改好了嗎?”
陸巖低着頭:“寫我一個人的了,反正我們以後是一家人,這不重要吧。”
我怔在原地,連筷子都沒夾起。
他看我臉色不對,又加了一句:“你是不是太計較了?房子以後都是我們的。”
那晚我沒睡好,早上婆婆來家吃飯,話題一提到房證,她笑得很敷衍:“哎喲,楠楠啊,你要真是我們家人,哪還分這麼細?老陸家的房子,不就是你的嘛。你爸媽要是太較真,就太不像話了。”
她這句話,像口釘子釘進我心裡。
我忽然明白了,那些“你以後就是我們家的人”,背後潛藏的不是信任,而是“吃定你”的心思。
我沒有哭沒有鬧,只是請陸巖和他母親一起吃了頓飯。
那頓飯上,我把父母三十萬的轉賬截圖放在他們眼前,又拿出購房合同副本,輕聲問道:“你們是不是覺得,我爸媽的錢,不算錢?”
陸巖面紅耳赤,婆婆卻立馬炸了:“你爸媽出點錢,就想分房?你一個當姑娘的,也太精明瞭!那你到底是不是嫁給我們了?”
我放下筷子,笑着說:“我也想確認,是不是我一嫁過去,父母就成了‘外人’,我連說句話都不配?”
接下來一週,我暫停了婚禮籌備,也拒絕了公婆家的來電。
第十天,陸巖敲響我爸媽家門,帶着重新修改的房產證副本和一張銀行卡:“楠楠,你說得對,這房子我們一起出的錢,就該一起寫名。卡里是我媽退給你的補償金,她說話重了,但心軟,你別和她計較了。”
我接過文件,心裡五味雜陳。
我們最終還是結了婚,房產證上是兩個名字。
婚禮那天,我爸悄悄拉着我手說:“記住,姑娘給誰都行,但爹孃拼命的每一分,不能被隨口抹掉。”
“嫁人不是賣身,父母不是提款機。”
錢可清賬,人心不能糊弄。
說得再響亮,不如一個名字落在紙上來得實在。
這世上最怕的不是斤斤計較,而是被當成理所當然地犧牲,還被說“不懂事”。
不是我不講情分,而是這情,也要看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