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毒被催「快上樓 」...他持刀殺人無悔意 判無期徒刑

林男因不滿李男催促他儘快上樓購買毒品,持刀刺死李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2天后,今天下午依殺人罪判林男無期徒刑。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林姓男子「訪友」時,在屋外遇友人並聊天。李男下樓找人時,因急着帶林上樓買毒品,對林說「要上去了嗎?還要等你多久?」引發林男不悅,撥開李男的手後,持刀刺死李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2天后,今天下午依殺人罪判林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殺人案發生在去年6月20日,30多歲林男與妻子,搭乘陳男的車探視服刑的陳妻後,同車到基隆市曾男住處。當晚近8時抵達,林男遇見高姓友人,便在曾家樓下聊天。

李男從曾家下樓找林男,想盡快帶林等人上樓進行毒品交易,看見林、高一直在聊天,內心感到不耐,伸手欲碰觸林男,並說「你是好了沒?要上去了嗎?還要等你多久?」等話。

林男心生不悅,當場將李男的手撥開後,用右手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朝李男的左腹部及右胸口各猛力刺擊1刀,導致李男右側胸腹部穿刺傷、左側腹部撕裂傷、心包膜積液、右側血胸,血流不止。

林男行兇後即乘車離去,高男打119求救,消防人員到場救護,將李男送往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急救,醫師在當晚9時20分宣告急救無效死亡。

林男逃逸到新北市金山地區時被警方逮捕,帶回製作筆錄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去年10月16日依殺人罪嫌起訴林男。全案符合國法官法「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規定,聲請「行國民法官審判」程序。

國民法庭昨起審理兩天,檢察官指林男和李男是點頭之交,只因不滿被嗆,就持刀殺害李男,宛如當街隨機殺人,建請判處無期徒刑。

林男的律師說,林男是因爲李男突然對他伸手,才持刀殺人,不能與北捷鄭捷隨機殺人案相提並論。林男有悔意,但只有拿出4萬元的能力賠償家屬,才無法達成和解。

審判長今天當庭詢問林男,還有沒有什麼話要說,林表示說,4萬元真的是他能拿出來最多的錢,不是在侮辱家屬,他很抱歉、他知道錯了。

3名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下午評議後指出,林男有多次傷害前科,案發時爲假釋期間,本應格外注意自身行爲,卻因毒品交易前往案發地,並因對被害人言語態度不滿,即持利刃殺害並離開現場,未對被害人進行積極照護,又無資力賠償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態度難認甚佳。

法官和國民法官考量林男與被害人僅爲點頭相識之交,卻殺害對方,並對遺屬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參酌林男國中畢業智識程度、單親、因案羈押情狀,暨閱覽司法院量刑系統,聽取檢察官、辯護人、被害人家屬及其代理人意見後,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以彰顯對生命權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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