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達特違反採購法 停權一年
系統整合廠邁達特(6112)因16年前一件政府標案,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違反《政府採購法》,遭處停權一年,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邁達特表示,停權處分僅對公司未來一年參與政府採購案權利產生影響,停權處分實質對業務影響有限,目前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
邁達特公告,昨(28)日收受內政部移民署的「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案號:981016)」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移民署主張邁達特員工涉入辦理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採購案,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邁達特表示,2024年10月1日收受內政部移民署函文後,依法辦理異議、申訴程序,28日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駁回申訴。邁達特強調,此停權處分對於公司其他民營業務、海外市場及轉投資業務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