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菜回家驚覺屋被拆了!建商曝早給補償金 臺中婦怒:弟媳領走的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里居民24日控訴,建商強拆住戶房屋並傾倒廢棄物強迫住戶搬走。(潘虹恩攝)

臺中市霧峰區六股裡六股路一帶約2700坪的土地,近日爆出拆屋糾紛,10多戶居民控訴,建商向地主買下後,僅憑一紙文書要居民拆屋還地,不配合就強拆或傾倒廢物。建商澄清一切依法辦理,已與家族成員簽下同意書並給予補償金。然而,居民林婦昨(26)日反駁,自己是房屋合法繼承人,建商卻找弟媳協商給錢,自己從未同意過拆遷。

受牽連的多位住戶,24日在市議員江和樹及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指出,他們去年9月起開始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才驚覺居住的土地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無通知、說明,僅以法律程序強行要求搬遷。有12戶拿到補償費後搬離,另有約16戶不願,其中2戶卻遭強拆房屋,林婦控訴,自己僅是出門買菜,回家便發現房屋被夷爲平地。建商迴應,他們依法取得土地,拆除行爲僅針對已接受補償的住戶,並無強拆,其餘訴訟糾紛交由司法審理。

對此,林婦說明,該房原是林婦母親所有,自己是四名兄弟姊妹中唯一的繼承人,多年來持續繳納房屋稅及租金,對房屋具合法權益,然而建商未與她溝通,反而找借住的弟媳協商,僅憑她一人簽署的協議即逕行拆屋,導致屋內母親遺物深埋在瓦礫中,林婦情緒激動表示「現在連紀念媽媽的地方都沒有了。」

建商委請的律師楊玉珍迴應,地主出售土地時曾明確表示,未與任何人簽訂租賃契約,也未收租,拆除前已取得半數以上住戶的同意。律師強調,補償標準爲屋內每坪2萬5000元、屋外每坪1萬元,對未籤同意者則提起民事訴訟。她也說明,林婦的弟媳爲「現住家族成員」,具備簽約資格,如有爭議將交由法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