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報紙「順便喝關東煮湯」被店員制止 他氣罵三字經無罪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去年10月間因「能否免費取用關東煮湯」的問題,與超商店員起爭執,一氣之下罵了一句三字經,因此挨告公然侮辱罪。不過,臺東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爲阿榮並非當面指責店員,也沒有連續辱罵,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最終裁定無罪。
▲阿榮爲了「關東煮湯」與店員起爭執。(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去年10月間在臺東縣某超商與店員發生爭執,竟當場辱罵「X你娘」,因而被檢方認定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阿榮辯稱,當天他有消費買報紙,後來想要取用關東煮湯,被店員制止,當時他本來心情就不好,一時情緒失控,纔會在返回座位區時罵了一次髒話。
臺東地院法官認爲,阿榮與店員爲了「購買關東煮才能免費取用關東煮湯」一事起爭執,一時氣憤纔會口出惡言一次,但當時超商內除了他們兩人之外,只有一名客人在場,加上他罵髒話時的位置距離櫃檯還有一段距離,可見本案歷時短暫,空間上也有所間隔,他並非當場辱罵店員,上述不雅言語的擴散性實屬有限。
法官表示,雖然阿榮的言論會讓店員感到不快,但難認已達到貶低店員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的程度,不符合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阿榮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