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2艘漁船不爽貴了400萬 他討不回登門...近距離開槍殺人判12年

蔡男用1400萬元向林姓水產商買2艘漁船,事後得知林原先以900萬元出售,要求返還400萬元價差被拒,持槍尋仇。法官審理後,依犯殺人未遂罪、排法持有手槍罪,判應執行12年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在2023年間在基隆八斗子漁港,從身分不詳的中國大陸籍人士,取得非制式手槍2支、空氣槍1支、彈匣1個、子彈122顆。

蔡男因爲漁船買賣與林姓男子發生糾紛,今年6月26日下午他開車到新北市瑞芳區,林男經營的水產行,下車後把手槍擺在身後,走近林男坐的沙發後,持槍朝林男頭、胸部射擊,但未成功擊發。

蔡男拉動手槍滑套,再朝林男頭、胸部擊發1槍,林用左手遮擋臉部,並把身體向後仰躺,子彈貫穿林男左手掌。蔡男接着再朝林男頭、胸部擊發第2槍,打中林男的左上臂。

在場的黃姓男子企圖壓制蔡男,林男趁機躲入冷凍艙,蔡男擺脫黃男後追擊林男。林男走出冷凍艙後,與黃男聯手壓制蔡男,拉扯過程中,蔡男開了第3槍,但未打中蔡男,並被兩人壓制。

警方獲報到場逮捕蔡男,並在蔡的車內查獲毒品愷他命2罐,製作筆錄後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蔡男犯行,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蔡男;蔡涉持有毒品罪嫌另案偵辦中。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指因漁獲買賣認識林男,今年5月底向林男購買2艘漁船,約定價金1300萬元,後來得知林男原本只要賣900萬元,卻高價賣他,認爲林想要騙他錢。談判後林男不願意還我差價400萬元,纔拿槍去嚇他。

蔡男辯稱,當下因爲情緒失控纔開槍,共擊發3次,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帶槍去找林只是想嚇嚇他,他開槍都往旁邊打,沒有要殺死林男的意圖。

蔡男的律師說,林男經營的水產行,是林男製造加工及存放水產處所,並非公衆得出入場所。蔡男近距離開槍,林男左手掌、左手臂等處受傷,都非人體重要部位,擊發2槍後還有停頓,並無連續射擊,可見意在教訓,並無殺人犯意。

法官指出,勘驗案發現場監視器影片,可見蔡男持槍由上往下,朝坐在沙發的林男頭、胸部射擊,卡彈後拉動槍枝滑套,再次射擊,射中後又補第2槍,過程不到20秒,可推知當下殺意甚堅,辯稱只是要嚇嚇告訴人不可採信。

影片中也可見蔡男走入冷凍室,見林男自室內艙門走出,向後離開艙門,右手持槍,左手放在槍管上。林男用右手抓住蔡男右手腕,再與黃男合力控制蔡男,試圖奪槍。蔡男持槍向蔡男右大腿擊發1槍,才被兩人完全壓制。

法官依蔡男行爲整體觀察,認定主觀犯意已逾越傷害目的,一路追擊林男,且無視黃男勸阻,只對林開槍行爲,殺人故意甚明,依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併科罰金20萬元。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7年,併科罰金2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

蔡男今年6月26日找與他有財務糾紛的林姓水產商尋仇,開槍射中林男後被捕。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管制條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30萬元。圖/讀者提供

蔡男今年6月26日找與他有財務糾紛的林姓水產商尋仇,開槍射中林男後被捕。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管制條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30萬元。圖/讀者提供

蔡男今年6月26日找與他有財務糾紛的林姓水產商尋仇,開槍射中林男後被捕。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管制條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30萬元。圖/讀者提供

蔡男今年6月26日找與他有財務糾紛的林姓水產商尋仇,開槍射中林男後被捕。法官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違反槍砲管制條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新30萬元。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