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山遭惡意傾倒廢棄物!水成褐色 清除費用恐破億
馬頭山遭不肖人士惡意清倒廢棄物,初估要耗費上億元才能清除。(橋檢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位於高雄市旗山、內門交界的馬頭山,因生態豐富近年劃入地質公園,近日卻遭環團發現遭惡意傾倒事業廢棄物,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理事長今(24)日開記者會公佈,廢棄物傾倒讓水都成深褐色,恐嚴重影響當地生態。橋頭地檢署、高雄市環保局出手稽查,逮到7人到案,初估要耗費上億元才能清除。
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會長黃惠敏今率多個公民團體,至馬頭山舉行記者會指出,馬頭山經過多年抗爭,好不容易擋下垃圾掩埋場、光電廠,卻又遭不肖分子傾倒有毒廢棄物,大量鋁渣、廢橡塑樛、營建廢棄物混合物及其他不明廢棄物等,讓流出的水都成深褐色,嚴重影響當地生態與水源安全。
馬頭山遭傾倒廢棄物,環團出面希望強化環境保護。(任義宇攝)
黃惠敏訴求相關單位應深入追查究責,不要只是抓到倒廢棄物的基層司機就了事,並加強巡查、監控與處罰力度,要求破壞者進行生態覆育,也希望馬頭山能進一步推動成爲國家自然公園,強化環境保護力道。
對此環保局表示,今年1月接獲民衆檢舉,指稱高雄市旗山區北勢段268-111、268-395及268-396地號疑遭掩埋事業廢棄物,2月20日配合橋頭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8大隊屏東分隊展開聯合行動,並於現場進行大規模開挖,推估回填廢棄物量體近2800立方公尺,顯示非法棄置規模龐大,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初估清運處理廢棄物費用金額逾1億元。
環保局說,該行爲已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該條款明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倘個人或公司行號未取得主管相關許可,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違反同法第41條規定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初步傾向以最高30萬元開罰。
橋頭地檢署也出手偵辦,已於20日逮捕7人到案,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均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經橋頭地院裁定分別以8萬元、7萬元、5萬元等金額交保,檢察官在收受裁定後,考慮提出抗告,並強化與相關單位合作保衛國土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