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被當性奴她也遭染指 女兒超崩潰!拒養「性癖異常」鬼父

媽媽被當性奴她也慘遭染指,女兒超崩潰!拒養性癖異常鬼父,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指控父親阿國(均化名),與母親在1986年結婚後,雖有工作收入,卻未照顧家庭,賺的錢區全供自己酒色娛樂花費,家計全憑母親及祖母從事清潔工作,賺取微薄所得勉爲支持。父親還性慾、性癖異於常人,長期對母親性虐待,更常強要她在旁觀看並以此爲樂。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父親的怪異的性癖好,導致母親身心倍受創傷及侮辱,她的精神也因此痛苦不已,父親竟還以此爲樂,猶慾求不滿,竟將泄慾對象擴及到讀國小的她,數度對她強制猥褻、性騷擾等不倫行爲,她因爲畏懼而不敢聲張。

直到他國小6年級時,母親終於因不堪父親程度不斷加重的性凌虐,便帶着她逃離家中並向警局通報家暴案件,因而獲得緊急安置後,這才脫離父親掌控,她纔敢將遭父性侵之事告知母親,母親也因此毅然帶着他回外婆家。自此與父親分居,之後也不再有所聯絡。母親後來也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警法院裁判離婚獲准。

她自幼由母親及其孃家支援,獨自扶養長大,在她國中畢業後,就讀高中夜校,半工半讀,她非但未曾受父親扶養照顧,甚至還受到性侵害及精神上之虐待,她所受精神創傷直到現在都仍需就診身心科。

小萱的母親到庭證稱,在離婚之前,都是她在照顧小萱,阿國雖然有賺錢,但是都自己賺自己花,小萱的扶養費都是靠她當清潔工賺錢,家裡開銷都是她在支付。她帶着小萱離開後與阿國分居,分居期間阿國雖然會來找她,但是都是找她發生性行爲,但是沒支付扶養費,後來離婚後,阿國也沒有給付扶養費。

法官考量,阿國自女兒小萱年幼時,未盡扶養義務,有違身爲人父應盡之責任,顯然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強令小萱負擔對父親阿國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小萱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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