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賴17條」50國人註銷戶籍 邱垂正籲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 。(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17項防堵中國滲透策略,包含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或持有中國身分證者。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4日)證實,目前加總的註銷國人戶籍有50幾件,呼籲國人要遵守國家的法律,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的相關規定。
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持續進行行政院長卓榮泰施政報告質詢,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邱垂正指出,有關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有規範,臺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法者取消臺灣的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至於統計數字,都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提報,當中也有民衆檢舉的經查證屬實,第二是政府主管機關去主動查緝到,以及過去有各種的專案,例如陸配要放棄原籍,如果沒有放棄,只能要他二選一,若選擇中國大陸的身份,則必須要放棄臺灣的身分。
他指出,目前加總起來,是通知各地的戶政事務所,註銷國人的戶籍有50幾件,是經由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我們尊重主管機關,也呼籲國人要遵守國家的法律,遵守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相關規定。
媒體追問,如果像林金城這樣的通緝犯,逃到對岸後,可能還領有對方的身分證,這種的樣態比例佔的高嗎?邱垂正強調,應該都有限。不過,要註銷人的身分也要嚴肅的以證據、是經過一定的程序,確定他有申領對岸的身分,然後做成的決定後,纔會通知各地方的戶政機關,註銷他的戶籍資料、臺灣人的身分,所以,他們的態度是很嚴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