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都市計劃通盤檢討 綠地、公園再度迴歸民衆
羅東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圖爲「變1案」透過重劃取得綠地,以完善通學步道完整性(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政府推動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盤點、檢討早期都市計劃中未徵收開闢的公共設施用地,今天(19日)建設處在縣務會議中指出,具指標的「變更羅東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共檢討10.88公頃土地,節省38億元徵收費用、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活化都市土地,實現還地於民的目標。
建設處表示,隨着社會型態改變,部分市場、學校、機關等用地已不符現況需求,加上保留地長期未徵收造成財政壓力,縣府遂啓動檢討機制,透過市地重劃、開發許可等方式,將部分閒置土地調整爲合適分區。
檢討案從2017年起辦理公開展覽,並將全縣19處都市計劃案陸續報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縣府說,其中具指標性案件的「變更羅東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歷經9次專案小組會議,8月12日審議通過。
建設處指出,羅東案的地主因土地被劃作公共設施用地,禁建長達五十餘年,房子老舊要修繕也有條件;如今通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讓超過半世紀不能開發的土地終於得以解除限制。
建設處表示,羅東案檢討區內公共設施用地10.88公頃,其中8.13公頃採市地重劃方式,地主發回55%土地,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0.06公頃道路用地;除羅東案外,「變更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劃案」也審議通過,縣府後續將辦理公開展覽等作業,再報送內政部覈定並公告實施。
建設處表示,羅東案取得的總面積2.36公頃的公園綠地,面積比羅東鎮公正國小還大,可開闢完整通學或人本步道、綠地,解決以往綠地步道沒辦法連貫等問題,也節省徵收費用約38億元。
代理縣長林茂盛表示,縣府重視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長久以來財產權遭限制的議題,19處檢討案經公告實施有3案,加上本次通過有2案,後續會督促建設處、地政處等單位積極配合內政部都委會結果補正,以維護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