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支持5%持股機構作爲積極股東
大陸政府爲強化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誠信義務,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爲積極股東。圖/中新社
大陸政府26日公佈「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將發揮資本市場對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動作用。要強化控股股東對公司的誠信義務,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持股比例5%以上的機構投資者,作爲積極股東。
中共中央辦公廳、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公佈「意見」指出,嚴格落實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設置獨立董事佔多數的審計委員會和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機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領域資訊披露制度,促進提升決策管理的科學性。
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大方向下,「意見」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規範成立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鼓勵家族企業創新管理模式、組織結構、企業文化,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同時,國有企業也被要求加快建立權責法定、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意見」也爲大陸未來企業制度改革畫下藍圖,明確表示經過五年左右,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普遍建立適合國情、符合實際、滿足發展需求的大陸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到2035年,大陸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完善,企業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爲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奠定基礎。
大陸證監會26日表示,將落實「意見」相關要求,持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規則,推動推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加強對組織指使造假、資金佔用等違法行爲的打擊力道。
大陸發改委指出,將推動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和「意見」,盡力從五方面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包括破除市場準入障礙、加強要素保障,解決拖欠帳款問題,依法保護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健全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以及營造良好發展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