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內部爆共諜案 府:不分黨派 不問身分 依法嚴辦
郭雅慧(資料照片)
綠營共諜案連環爆,總統府今天表示,任何人只要涉犯背棄國家,做出傷害人民的滲透或統戰行爲,都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制裁。總統府態度始終一致,不分黨派、不問身分,皆勿枉勿縱、依法嚴辦。
立法院前院長游錫堃辦公室助理盛礎纓,傳出遭對岸滲透涉嫌外泄機敏資料給大陸,臺北地檢署近日秘密指揮調查局將他約談到案,訊後以20萬元交保。外傳在賴清德總統發佈「賴17條」後,民進黨內部隨即展開清查,並查出有民進黨立委辦公室助理赴澳門交付機敏資訊。
對於媒體詢問政治人物指控涉及共諜案之相關人事,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不針對個案或政治人物的刻意指涉進行評論,但任何人只要涉犯背棄國家,做出傷害人民的滲透或統戰行爲,都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制裁。
她強調,總統府態度始終一致,不分黨派、不問身分,皆勿枉勿縱、依法嚴辦。有鑑於中國對臺滲透、統戰日趨嚴重,各項國安法制強化刻不容緩,呼籲不分朝野黨派全力支持,共同因應來自威權的威脅。
民進黨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陳冠廷對此表示,該事件再度凸顯我國在處理敏感資訊上所面臨的結構性風險;國會作爲審查國防、外交與機密預算的重要場域,相關助理與研究人員卻未被納入正式的安全審查體系,形同國安防線上的破口。
陳冠廷強調,早在上個會期便多次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國防部與調查局,並於《Taipei Times》發表公開投書,呼籲建立「安全許可制度」(Security Clearance)與落實「Need to Know」原則。
他認爲,國安制度的設計不能僅仰賴人員的自律,而是應該制度化地評估風險、分級授權,並確保每一位接觸敏感資訊的人員都經過審慎的背景調查與適任評估。
爲迴應這項國安迫切需求,陳冠廷已提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4條的具體修正案,明確要求中央政府應責成所屬機關建置安全許可與背景審查制度。未來凡涉及外交、國防、資安等敏感領域的人員,無論其是否爲正式公職,都應依據實際業務內容與接觸資訊的敏感程度,給予相對應的許可層級。
此外,他也強調,即使擁有安全許可,資訊的存取仍應以職務需要(need-to-know)爲限,確保資訊的傳遞受到嚴格控管,避免授權過度或資訊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