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規來了!網路交易數據可監管執法和大數據分析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佈「網路交易合規資料報送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與管理活動,提升網路交易監理效能,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辦法共21條,規定大陸境內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向市場監理機關報送網路交易合規數據。

這類數據包括產生於大陸境內的網路交易經營者身分資訊、違法行爲線索數據、行政執法協查數據、特定商品或服務交易數據等。

網路平臺經營者指是提供經營者提供網路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產生、線上支付等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的網路社交、網路直播等服務提供者。

辦法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將網路交易合規數據依法用於監管執法與大數據綜合分析應用,應依法保障數據安全並對履職中知悉的數據保密。

辦法也提出,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報送,應當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依法、必要原則,保守商業機密,保護個人隱私,不得干擾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及平臺內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同時,市場監理總局也將依規提供政務數據服務,鼓勵社會各方合法利用網路交易合規數據參與網路市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