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控旺中配合統戰 中國時報:遵憲護憲

陸委會指稱旺中集團代表於大陸舉辦的中華文化峰會中發表附和對臺統戰宣傳作爲。(本報系資料照)

陸委會昨指稱旺中集團代表於大陸舉辦的中華文化峰會中發表附和對臺統戰宣傳作爲,並將檢視其行爲是否涉及和大陸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情況。中國時報迴應,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大陸同屬一箇中國,呼籲各界遵憲、護憲。

陸委會昨發佈新聞稿稱,旺中媒體集團爲求在陸發展利益,協助中共辦理具統戰意涵之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並唱和中共官方損害我國家主權,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稱,中共長期利用兩岸交流場合包裝對臺統戰宣意圖,過去已提醒「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等以媒體與文化交流爲名,把臺灣媒體人、文化人叫到北京訓話、指導作爲,已非單純文教交流性質,非政府樂見。

陸委會指稱,旺中集團一意孤行,爲了一己私利,不顧社會觀感,發表傷害我國家主權言論,甘願成爲中共對臺統戰的棋子,在此給予最嚴厲的譴責。政府也將檢視該等媒體集團行爲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條之一的情況,依法處理。

不過,陸委會新聞稿並未具體指出,旺中集團代表究竟哪些作爲遭政府認定爲「損害我國家主權,嚴重危害國家利益」。

中時昨發佈聲明迴應:「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大陸同屬一箇中國,臺灣人就是中國人,本是中華兒女,這是我們一貫立場,呼籲大家遵憲、護憲,一起爲兩岸和平及臺灣未來打拚。」

兩岸條例第卅三條之一規定,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爲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爲等。

大陸於五月廿八日與廿九日,分別召開「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與「兩岸媒體人峰會」。

陸媒報導,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中華文化峰會上表示,「旺旺起源於中國臺灣,發展於祖國大陸,我們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根,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歷史、文化、血脈和使命,我們就是中國人,我們感恩祖國給予的各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