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喊以「這法條」查旺中!名醫痛批民進黨搞威權、打擊兩岸文化交流
針對旺中集團與多位臺灣文化界人士日前出席在北京舉行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與「兩岸媒體人峰會」,陸委會於6月1日發表新聞稿,點名旺中集團,表示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檢視其是否涉及與中共黨政軍合作行爲,並依法處理。(資料照片)
陸委會日前以新聞稿點名關切旺中集團在北京舉辦的「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與「兩岸媒體人峰會」,表示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檢視是否違法。對此,經常評論時政的醫師沈政男2日在臉書痛批,民進黨煽起臺灣社會的仇中、恐共氛圍,以爲這麼做會有選票,但此舉不打擊兩岸正常交流,更打壓溫和、主張開放的聲音。他質疑民進黨政府,是否只有喊臺獨有獎、去交流卻要挨罰?這形同威權時代言論審查!
沈政男2日在臉書上表示,本次兩岸文化活動吸引臺灣多位媒體人、政治人物及作家參與,期間有與會者使用如「中國臺灣」、「感謝祖國」等措辭,引發陸委會關切;但沈政男質疑,政府以「非政府所樂見」爲由,欲以法律處分,形同將文化活動政治化,並認爲這與數十年前威權時代的「二條一」(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之一)邏輯如出一轍。
沈政男指出,陸委會說這類言行「非政府樂見」;沈政男批,現在就像是訓政時代,人民做什麼、講什麼,都要顧慮政府感受,不要惹他們生氣?且官員講話的口氣與神情像「大人教訓小孩」。
沈政男更批,民進黨煽起了臺灣社會的仇中、恐共氛圍,他們以爲這麼做會有選票。「包括大罷免,都是仇中與恐共的操作」,但若僅因與會者言行不符政府立場就要遭受處分,不僅違反言論自由,也將打擊兩岸正常交流。
他進一步質疑,未來是否連寫文章都需先考量是否「政府樂見」,否則恐遭懲處?恐怕以後只要沒有通過「愛臺灣審查」,他們落一句「非政府所樂見」,就遭殃了。
沈政男也警告,大罷免運動與近年政治操作逐漸形成對中國大陸強烈對立情緒,政府藉此鞏固民意,卻可能進一步打壓溫和、主張開放的聲音;「喊臺獨可領獎金,到大陸交流卻要挨罰,這不就是選擇性的言論審查?」
對陸委會突然動作,中國時報也發佈聲明迴應指出,依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與大陸本屬一中,臺灣人就是中國人,「本是中華兒女,這是我們一貫立場」。聲明並呼籲社會各界應秉持「遵憲、護憲」的精神,共同爲兩岸和平與臺灣未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