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劉韋廷遭網紅作家誣指迷姦、拍裸照 臺北地院還兩人清白

律師劉偉廷過去曾受委託執行訴訟相關工作,不料因此惹怒了凱薩琳.孔。(圖/翻攝中天)

律師劉韋廷與網紅作家凱薩琳.孔互不認識,但因爲過去劉韋廷曾接受他人委託,對凱薩琳.孔採取法律途徑,卻因此惹怒了凱薩琳孔,而無辜的前凱渥名模鄭蕎蔓也曾委任劉韋廷打官司,麻煩也跟着找上門來。2024年1月28日起,凱薩琳.孔在臉書、LINE等社羣散佈不實訊息,指控劉韋廷迷姦鄭蕎蔓。劉韋廷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2025年7月11日判決出爐,判定凱薩琳孔須給付象徵性的精神撫慰金1元給予劉韋廷。

根據判決書,2024年1月28日起,凱薩琳.孔陸續於臉書、LINE社羣等處散佈劉韋廷律師對委託人下藥、迷姦、拍攝裸照等行爲,雖然貼文中皆未直指劉韋廷本人,但內容仍透過「知名律師」、「流大律師」、「劉瑋婷」等諧音方式讓人可以輕易知悉所指爲劉韋廷。

2024年5月20日,凱薩琳.孔更是在臉書上寫道,「L律師到警局警告我跟蹤騷擾,,,,,告我的事由,主要就是到我的私密LINE羣組截圖,內容大概就是嘲笑他很愛假裝自己是臺大人….還有我說他與『彌堅』鄭小姐的那件事」,而這也是鄭蕎蔓無辜被捲入風波的開始。

前凱渥名模鄭蕎蔓衰遭凱薩琳.孔鎖定霸凌和濫訴,苦心經營的事業也被波及。(圖/讀者提供)

判決書寫道,原告劉韋廷主張,凱薩琳.孔在社羣媒體上所張貼的不實言論,包括迷姦鄭蕎蔓、強拍裸照等,皆是取自於林姓女子的300餘則不實言論對話,事後再由凱薩琳.孔改編、濃縮以後,張貼於臉書和LINE社羣中,並未盡到查證義務。

而被告凱薩琳.孔則主張,自己並非媒體和記者,沒有查證的資源和管道,且過去已經多次聽聞劉韋廷律師不當行爲,甚至聽過當事人親口提及此事,因此並非憑空杜撰。

然而,法官認爲,凱薩琳.孔的言論內容涉及犯罪行爲,因此在發表前應合理查證,但根據凱薩琳.孔所提出的查證僅有林女對話紀錄,且凱薩琳.孔與林女結識於2024年1月24日,但卻在28日貼出相關的言論,實難想像被告於如此短暫時間之內盡其查證義務。而臺北地院也判定凱薩琳.孔需賠償劉韋廷律師1元精神撫慰金。

本刊致電劉韋廷律師詢問相關案情始末,劉韋廷表示不想涉入其中,拒絕受訪。本刊另私訊詢問凱薩琳.孔迴應,她用臉書貼文回覆表示從來沒有公開鄭蕎蔓的個資,也沒有公開鄭的小孩照片,反指鄭女泄露其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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