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誇謝宜容「優秀公務員」提3條件爭緩刑 新北院9/18宣判
▲謝宜容到案前曾自錄道歉影片,挨轟內容沒誠意,反而引爆衆怒。(資料照/翻攝YouTube)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被指逼死部屬遭拔官,再被新北地檢署查出她任內圖利廠商、侵佔公務禮品,起訴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地院今(11日)審理,謝聲淚俱下認罪、自稱深切懺悔,律師團說謝沒意識到部屬變着花樣迎合上意,當場被同案被告部屬的律師打臉:「不是迎合上意喔!是迫於謝的高壓威嚇、不得不從!」
辯護律師團的策略是輪番把謝宜容先批一頓,再說她其實沒那麼壞、並非十惡不赦,謝確實沒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使部屬工作壓力很大,又過度展現個人對辦公室綠化植栽的偏愛,有如《孟子》「齊桓公好服紫,一國盡服紫」(按:應爲《韓非子》)的故事,沒意識到部屬、廠商在標案刻意迎合上意、討好巴結。
律師團說謝宜容應受譴責,但謝沒插手標案評選過程、沒拿任何一毛錢,絕非濫權謀私的壞人,「她的錯誤,是一心求好求績效,急於改變北分署機關文化」,謝從科長職升任擁有700位部屬、幾10億元預算的北分署,想帶領大家往前衝,爲國家做好事、順暢推行任務,「出發點沒錯,錯的是手法」。
▲謝宜容被起訴後,前次到新北地院出庭,公開認錯道歉。(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至於被控侵佔沒送完的公務禮品,律師團說謝拿去轉送,目的也是促進機關與外界互動往來,「謝院長(指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也會送禮物給劉靜怡老師,感謝指導」。
律師肯定謝宜容是「多麼優秀的公務員」,如今留下污點、被記2大過免職還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人人喊打、什麼事看起來都非常可惡,未來難以回任公職,「是否一定要她在監獄裡,用餘生悔過?」、「爲國家做事的公務員,是否要嚴懲?」建請對謝依法減刑外加情堪憫恕減刑,並爭取緩刑。
同案被告、時任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女的律師立刻打臉,強調劉女「不是迎合上意喔!是迫於謝的高壓威嚇、不得不從!」同案被告、北分署聘僱人員郭女的律師也說,郭女無升遷需求、不必揣摩上意,郭完全聽命行事、兢兢業業,且謝領導風格嚴厲,下屬只能配合。
▲謝宜容被起訴移審後,獲准交保100萬元,現身帶哭腔喊,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家屬。(資料照/記者陸運升攝)
劉女跟郭女認罪求緩刑,害怕得哭出聲。同案被告、已退休的北分署股長簡男說「我錯了,請給我(緩刑)機會」。另3名共犯均爲業者,也都認罪求緩刑,已全額繳回犯罪所得。
謝宜容邊聽邊低頭掉淚,輪到她講話時,更聲淚俱下說「我做錯事,要付出代價,我不怪任何人,我深切反省懺悔」,她感謝檢方耐心偵辦釐清,讓她知道犯下什麼錯、有悔改並調整人生道路的機會。
謝宜容說本案被羈押4個月,非常煎熬,不只失去自由,還自我譴責沒照顧好部屬,「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栽培我成爲11職等文官,我做了機關首長最壞的榜樣,浪費社會資源跟司法資源,我也對不起年邁母親、公婆,還有丈夫與2個小孩!」願爲自己錯誤領導造成的後果負責,「懇求法官輕判我的部屬與廠商」。
謝的律師團表示,願提供附加條件爭取緩刑,包括義務勞務60小時、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並支付公庫50萬元,足以讓謝改過自新、警惕不再犯。
檢方對6共犯無求刑意見,唯獨認爲謝宜容不該以情堪憫恕減刑與緩刑。合議庭諭知下月(9月)18日上午10點30分宣判。謝宜容與律師團利用新北院公務走道門禁空檔閃人,躲開媒體採訪,未如前次出庭在鏡頭前鞠躬認錯。
本案源於謝宜容2023年於分署長任內,指示部屬劉女、簡男辦理北分署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泄露標案資訊給林氏兄弟提前準備,林氏兄弟因公司無裝修牌照,向徐男借牌得標。謝又指示2024年北分署宣傳品與主視覺設計,統一交給林氏兄弟公司承作,命郭女比照簡男先前模式,助林氏兄弟的公司得標,藉此圖利林氏兄弟2件標案共42萬餘元,檢方批「這不是量身定做、什麼才叫量身定做!」
此外謝宜容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的12盒納爲己有,價值2萬餘元。去年(2024年)11月4日,北分署1位吳姓男職員,被發現在辦公室裡尋短身亡,謝挨轟涉長期職場霸凌、逼死部屬,不僅被拔官,還被檢舉圖利與侵佔公物,去年12月11日到案被羈押禁見。
檢方今年4月起訴謝7人與2公司涉犯《刑法》泄密、《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與《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謝交保100萬元佩戴電子腳環防逃。她被控霸凌部屬所涉過失致死罪嫌不起訴,主因是吳男自殺身亡、非謝直接造成,與謝的領導管理行爲,無從建立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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