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不分區白委? 劉世芳最新迴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見圖)列席。(劉宗龍攝)
民衆黨決議維持「兩年條款」,若無變數,除了今年才就任的立委劉書彬外,包括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在內的7名立委,都將在明年1月31日請辭,離開立法院。而排名不分區立委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迴應,「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才因未完成註銷大陸戶籍,8月1日遭內政部解除村長職務,由於民衆黨確定實施「兩年條款」,現任8席不分區立委將於明年2月請辭,由第9至第16名被提名人依序遞補,其中排名第15的陸配李貞秀能否順利遞補引發關注。
民衆黨昨(10日)舉辦黨代表大會討論「兩年條款」存廢議題,歷經4小時會議流程,最終決議維持「兩年條款」。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於討論「兩年條款」前先表態立場,稱此事唯有前主席柯文哲能決定,表示「我沒有辦法在柯文哲不在的時候,做出違背柯文哲決定」、「我跟柯文哲約定好了,我在立法院就是待2年,能夠改變我決定的就是柯文哲」、「除非柯文哲對黨的安排、未來有不同想法且提出意見,否則我們就不討論這個當初的安排。」
若無其它變數,例如柯文哲有所指示等,現任白委2年到期必須卸任,由其它人遞補,首先就會碰到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爲立委的問題。對此,劉世芳今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李貞秀現在是不分區立委大概會遞補上去,按照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劉世芳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之前受訪表示,根據國籍法20條,會提醒不管是立法院諸位同仁,依據相關規定,在1年內完成放棄其他外國國籍。至於陸配要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說明,「需要申請,因爲在中國也有放棄國籍的一個申請程序,那就從中國政府的規定」。
媒體詢問如果陸配要依照國籍法放棄國籍程序,還有依照《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爲國家?劉世芳表示,陸配必須依照中國程序提出放棄國籍申請,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及歷任總統談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立場上,政府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無論經由海基會、海協會或是兩岸往來取得,都屬於官方證明文件。至於中國籍配偶參選與就職,則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及《國籍法》規定辦理,民選公職人員必須效忠中華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