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補件 綠民代也批粗暴

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李宗翰表示,移民署通知陸配除籍證明的方式很粗暴。圖/取自臉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排定專題報告,聚焦陸配遭移民署要求限期三個月內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否則恐影響中華民國身分。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過去卅年未曾執行,相關舉措引發譁然。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表示,「所以現在清查,給大家時間回去拿。」

不少陸配近日收到移民署通知書,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而實際上,還有許多年幼時期就來臺的陸配二代,在網路上也公開貼出自己收到相關通知書,直稱現在根本不知道要怎麼向大陸確認取消戶籍。

王鴻薇質疑,三個月內繳出來合理嗎?要讓陸配淪爲「政治難民」嗎?原生家庭可能都不在了,希望移民署、陸委會研商適用通案的方案。

樑文傑表示,原生家庭在不在,跟有無辦法回去大陸派出所取得文件是兩回事,任何人、家庭提出確實有什麼困難,例如當年的身分證件是救災總會申請,這都要去了解到底有無這回事。

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表示,兩岸有卅六萬陸配,其中獲得在臺定居共十四萬多人,經查大多數人都有繳付喪失原籍證明,沒有繳納的有一萬人出頭,因疫情、健康或政治因素如法輪功,如無法返回大陸辦理,會就個案處理;民衆真有無法克服的困難,也開設有服務的電子信箱,全省有廿二個服務站,都有電話,針對特殊個案,將會同陸委會、海基會研處,尋求解決。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建議移民署,找出替代方案,針對穩定生活族羣採切結方式處理,否則沒完沒了。

還有綠營民代也批評這項政策粗暴。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李宗翰昨在臉書貼文提出,有個案已拿了我國身分證也服務兵役,讀完大學正創業繳稅,從沒想過「會被質疑不是臺灣人」。他批移民署選擇最懶惰的做法,「從二○○四年修法以來要求的內容,至今一口氣想要處理,方式還很粗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