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童舞校練下腰「半身不遂」 脊椎重傷只能穿尿布向官方求償
▲唐先生女兒6歲時在舞校練舞傷到脊椎。(圖/翻攝大風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山東淄博一名女童在舞蹈教室練習「站立後下腰」動作時,脊椎受傷導致截癱,歷經五年治療仍無法恢復正常行走。女童父親唐先生指控,舞蹈教師訓練不當並起訴多方單位,包括中國舞蹈家協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正待開庭審理。
《大風新聞》報導, 事件發生於2020年9月6日,唐先生的女兒在淄博高新區花之舞藝術培訓學校練習「站立後下腰」時突然摔倒,經診斷爲「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構成三級傷殘。
唐先生提供的殘疾證顯示,孩子受傷後雙腿癱軟,經長期治療雖能緩慢行走,但下肢無力、步態不穩,「女兒目前大小便失禁,膀胱功能喪失,每日須使用尿布、導尿及開塞露輔助排泄,孩子才12歲,學業中斷兩年,如今在學校仍需穿尿不溼(尿布),中午得接回家照料。」
司法鑑定意見指出,該女童的脊髓損傷與舞蹈教學動作存在100%直接因果關係,屬重度排泄功能障礙並構成三級傷殘。對此,唐先生稱,導致傷害的原因在於指導老師安排錯誤訓練內容,「下腰屬大齡兒童項目,10歲以下孩子脊椎尚未完全發育,過度拉伸會造成神經損傷。」
唐先生還出示大陸教育部2023年發佈的《藝術培訓安全提醒》,其明確要求不得過早進行強柔韌訓練、避免對脊椎施加外力壓迫。考量醫療與康復費用龐大,唐先生已將舞校、授課老師、中國文聯舞蹈藝術中心及中國舞蹈家協會等9家單位列爲被告。
唐先生強調,孩子曾考取三張中國舞協頒發的舞蹈等級證書,舞校老師也持有中國舞協監製的教師資格證,「報名時老師宣稱課程能美化形體、培養氣質,我沒想到卻讓孩子付出一生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