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靠「亂告臺灣人」申請來臺旅遊?陸委會:可能性不高
▲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陸客來臺尚未開放,有網友近日在大陸的社羣平臺上聲稱,大陸人士可透過提告臺灣人的方式,以司法訴訟的方式來臺旅遊15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發言人樑文傑表示,相關審查機制完備,透過濫訴來臺旅遊的可能性不高。
樑文傑3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到,依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大陸人如果要申請來臺進行司法訴訟的活動,必須經過我方司法機關的審查,有傳喚到庭的必要,纔會許可入境,入境申請的時候,必須檢附法院或地檢署所開立的傳票或開庭通知書,「有了這些文件後,纔有辦法申請入境,並不是隨便都可以申請。」
樑文傑說,從2024年1月到現在,大概有89位大陸人民,因民、刑事的訴訟來臺。
樑文傑強調,對審查機關來講,也必須要有法院或是檢察署開立的傳票或是開庭通知書,「相信這樣的審查機制算是完備,所以所謂用濫訴的方式來臺觀光旅遊,可能性並不高。」
樑文傑還警告,如果真的用濫訴的名義來臺被查到,可能還有刑事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