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返國要注意!啤酒、調酒都是酒 入境超量攜帶未申報恐受罰

基隆關提醒,旅客攜帶啤酒、梅酒、沙瓦等含酒精飲料入境都需要依照規定申報。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提供

基隆關14日表示,民衆常誤以爲包裝標示爲「低酒精」或「調酒」等飲品不屬於「酒類」,所以越來越多旅客返國時會攜帶啤酒、梅酒、沙瓦等含酒精飲料入境,導致超量攜帶未申報遭海關查獲後裁處。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條規定,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的飲料屬於「酒類」,民衆在攜帶含酒精成分飲料入境前,應先確認酒精濃度、免稅及限量規定,避免超量攜帶未依規定申報受罰。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入境旅客年滿18歲始得攜帶酒類產品,自用免稅數量爲1.5公升(不限瓶數),可直接走「綠線臺」免向海關申報;如攜帶超過免稅數量,入境時應走「紅線臺」向海關主動申報。

於酒類5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限量內,扣除前開免稅酒數量,可向海關申請補稅放行;超過限量者應檢附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依法向海關申報進口,或就超過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基隆關提醒,旅客攜帶超過免稅數量酒類未向海關申報者,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45點第1項第3款規定,超量部分由海關沒入,且酒精成分超過10%者,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酒精成分10%以下者,每公升處500元罰鍰,旅客不可不慎。基隆關呼籲,旅客如對攜帶或申報規定有疑問,請於入境時至紅線臺洽詢海關人員,誠實申報,安心通關,開心回家。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