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軍卡右轉輾斃三峽母女 「關鍵2.7秒」讓上兵認罪

2022年10月25日陳姓上兵駕駛軍卡右轉時與雙載機車發生碰撞,導致雙載機車上的母女送醫不治。(圖/中時資料照)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與介壽路2段6巷路口,2022年10月25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陸軍六軍團的軍卡右轉時,與一輛雙載機車發生碰撞,導致機車上的母女被撞倒捲入車底魂斷輪下,日前新北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罪,處駕駛陳姓上兵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2022年10月25日上午7時39分許,一名陸軍第六軍團陳姓上兵駕駛中型戰術輪車(軍用卡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2段與介壽路2段6巷路口右轉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的間隔,卻疏忽未注意,與一輛雙載母女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人車倒地,母女被捲入車底,送醫不治。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兵坦承發生車禍,但否認有過失致死罪行,並辯稱是母女從軍卡右側超車,而他右轉前有查看右方的後照鏡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但未發現母女騎乘的機車,直到過彎感覺有壓到異物時,才察覺有異。

陳兵的辯護律師也表示,雙載母女違規騎在路面邊線上,且軍卡右側超車,陳兵基於「信賴原則」,應無從預見與防範機車從右側竄出,且雙載母女明知該軍卡已經顯示右轉方向燈,仍執意要超車,是車禍肇事的主因。

法官勘驗軍卡行車紀錄器表示,依照行車經驗,當知轉彎過程中,該軍卡將減速,右後方的雙載機車若依照原先速度或加速繼續前進,將致兩車並行,雖機車騎士違規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側超車,難辭其咎,惟陳兵於開車過程中,仍有充分的時間看見機車在軍卡的右後方,並於轉彎過程中採取減速或暫停,以避免兩車碰撞。

另外,軍卡上裝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足因底盤高而產生的視野盲區,陳兵有交互轉頭查看窗外、照後鏡以及車內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的義務,且經計算時間,軍卡碰撞到機車導致兩人倒地至完全捲入車底而遭輾過爲止,歷時約3.457秒,扣除一般人反應時間2.707秒至2.757秒,可採取煞車或將車頭偏向,避免輾過2人,可見陳兵並無看向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的動作,僅有數次轉頭向左、右查看窗外照後鏡,疏於注意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上早已顯示機車並行,與超越軍卡。

鑑定報告結果確認,陳兵駕駛的軍卡,打方向燈於該路口右轉彎時,未充分注意右側來車,適採安全措施,爲肇事次因,雖機車騎士的違規行爲已明顯可見,陳兵仍應有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的義務,審酌陳兵否認犯行,未與騎士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依過失致死罪,處陳兵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