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監視器商在臺偷偷徵才 起訴3人
中國大陸監視器製造商浙江大華技術公司涉嫌未經許可在臺灣私設辦公室徵才,將員工投保於另一家人力派遣公司規避查緝。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兩岸關係條例起訴3人及該人力派遣公司。
起訴指出,簡姓及劉姓男子爲浙江大華技術公司在臺主管,王姓男子爲人力派遣公司負責人,簡男明知浙江大華技術公司未經過經濟部投審會許可,也未向經濟部商業署申請在臺合法設立公司、分公司、辦事處,2022年4月以個人名義在臺北市承租辦公室,供浙江大華技術公司在臺違法從事業務。
檢方指出,簡男、劉男分別擔任浙江大華技術公司在臺北及臺中辦公室主管,招攬多人協助銷售監視器、處理售後維修及保固,卻刻意將員工投保於另1家人力派遣公司,藉此規避相關主管單位查覈。
檢方指出,王男從2021年7月至2024年3月,居中收受浙江大華技術公司匯入資金累計約新臺幣2728萬餘元,用於支付浙江大華在臺員工薪資、辦公室租金、管銷等營運費用,涉在臺違法從事業務活動。
簡男、劉男辯稱,不清楚大陸公司未依法設立登記不得在臺從事業務的規定,期間曾諮詢律師,但還沒有獲得明確回覆結果就遭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