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店員打烊偷錢偷禮券 抓包仍嘴硬遭監視器打臉
書店店員下班後偷走現金跟禮券,被抓包還死鴨子嘴硬,但監視器畫面露餡。(邱立雅攝)
邱姓女子擔任購物中心書店櫃檯助理,但卻在打烊時偷偷把收銀機下方的零用金2萬6000元、禮券8000元取出,夾在襯衫、背心中後,僅將收銀機內的零用金繳回辦公室,遭到店長髮現報警提告,但邱女卻矢口否認把錢拿走,但監視器畫面顯見邱女諸多形跡可疑之處,確定邱女有侵佔意圖與行爲,依犯業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邱女在書店擔任櫃檯助理,負責收銀機結帳工作,及於每日結束營業時,將收銀機內零用金、置放在收銀機下方抽屜內零用金及禮券各1袋取出,繳回至辦公室。但邱女被抓包在2023年9月某天下班時,竟然偷偷把收銀機下方抽屜內零用金2萬5000元、價額8000元禮券各1袋,夾藏在褪去的襯衫、背心中後,僅將收銀機內零用金繳回辦公室,店長清查時發覺有異報警處理。
邱女被逮後,承認確實在當天打烊時,將收銀機下方抽屜內零用金、禮券攜離櫃檯、事後誠品公司清點該等零用金、禮券未經繳回等節,惟矢口否認有何業務侵佔之犯行,並辯稱記憶中有把所有東西抱着,要帶回去辦公室放在店長桌上,沒有確實算有幾包,也沒有和任何人交接,但我確實沒有拿走那筆財物,還表示:「如果找不到,是我弄丟的,我願意分期賠償。」
不過法官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發現邱女當天將收銀機下方夾煉袋放置在櫃檯後方,並於稍後將自己褪去店內製服、背心放置在櫃檯後方同一位置,其後並有包裹物品動作,最終將其餘零用金夾煉袋置於該等衣物上方,一同攜離櫃檯等狀況。
此外,邱女對該等款項去向始終無法交待、語焉不詳,更有各該任意攜帶零用金、禮券夾煉袋外出、與衣物疊放同處、以衣物包裹等等異常舉動,在在顯示該等零用金、禮券短少確爲被告所侵佔,邱女所辯當非可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前揭業務侵佔之犯行應堪以認定。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邱女本應克盡職守交付零用金、禮券,竟爲謀自己私利,即於前揭時地將自己職務上持有零用金2萬5000元、價額8000元禮券侵佔入己,其所爲當有非是,再邱女雖於本院審理期間與公司達成和解,惟始終否認犯行,當難認其犯後態度良好,依犯業務侵佔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