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開趴鬧翻! 3男持球棒狠毆友人下場曝
旅館開趴鬧翻,3男持球棒狠毆友人,臺中地院法官依《刑法》傷害罪判刑。(林弘笙攝)
臺中市一間汽車旅館驚傳酒後暴行!黃姓男子與友人聚會飲酒後,因故爭執竟聯合盧、陳男,持球棒圍毆同行友人謝姓男子,導致對方左腿骨折、雙手挫傷與腦震盪。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調閱監視器發現整起暴行清晰入鏡,畫面令人怵目驚心。近日臺中地院法官判決,黃、盧、陳男依《刑法》傷害罪,主嫌黃男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其於友人陳、盧嫌,分別判有期徒刑1年1個月及1年。
據瞭解,黃、盧、陳、謝、王、林6人,於112年1月13日晚間11時許,相約在臺中市西屯區某旅館內飲酒,14日上午7時許,黃、盧、陳三人,想在旅館內持續休息,謝、王、林3人便先行離去。黃、盧、陳3人,因與謝有糾紛,竟在旅館車庫前持2支球棒輪流毆打,謝男頭部、雙手、身體及腿部,過程中黃男更壓制謝男雙手,阻止謝反抗。現場叫罵聲不斷,氣氛一度失控,旅館服務人員聽聞吵鬧聲後,迅速報案。
警方抵達現場時,謝男已倒地不起,送醫後診斷左脛骨與腓骨骨折、雙手肘挫傷、頭部外傷與腦震盪。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清楚看見3人持球棒猛揮、拳打腳踢,全程歷時3分鐘,王與林2人雖試圖勸阻,仍未能制止暴行。全案依傷害罪嫌送辦,並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近日臺中地院審理,主嫌黃男及友人陳、盧男,依《刑法》傷害罪,法官判有期徒刑1年2個月、1年1個月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