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8棵大葉欖仁樹一夜遭「斷頭」 警鎖定「電鋸」小貨車追緝中

▲鹿港公所8棵大葉欖仁樹慘遭斷頭。(圖/鹿港公所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鹿港鎮東石裡鹿西路一帶,昨(17日)晚間整排樹木被人以電鋸「斷頭」,其中包括8棵由公所列管的大葉欖仁樹,現場枝葉散落、景象凌亂,鎮長許志宏得知後前往勘查相當痛心,經警方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掌握一輛涉案小貨車,正全力以車追人,由於破壞公物行爲已觸法,警方也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如經查獲,將依法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這起事件發生在17日傍晚5時30分許,位於鹿西路235巷附近的8棵樹齡超過10年以上的大葉欖仁樹,疑似遭人用電鋸從樹幹處砍斷,樹冠全數被移除,僅剩光禿樹幹,周圍滿地殘枝落葉。鹿港鎮民代表張雅晴接獲通報後,隨即通知鎮長許志宏到場瞭解情況。許志宏責成農業課清點受損樹木,並向鹿港警分局報案,同時申請調閱周遭監視器,以釐清事發經過。

鹿港警分局今(18)日上午9時30分接獲公所報案,立即派員至現場勘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犯案者利用一輛自小貨車運送切割後的樹幹,警方目前已根據車輛線索,積極追查駕駛與乘客身份。全案將依《刑法》譭棄損壞罪嫌,移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強調,破壞公物行爲不僅影響市容,更需負擔法律責任,呼籲民衆共同愛護公共資產。

類似砍樹事件在彰化並非首例。2023年間,位於崇實高工前的一整排25棵校樹,因樹齡超過20年,遭隔壁三和里長吳權勝擅自砍伐。事發後,里長自掏腰包花費15萬餘元,購買12棵原生種光臘樹,並請工人重新植樹彌補,才讓風波平息。

鹿港鎮公所表示,大葉欖仁樹種植時間超過10年以上,爲公所列管行道樹,具遮蔭與美化環境功能,此次遭破壞已觸及《刑法》毀損罪與民事賠償責任。鎮長許志宏呼籲,民衆若發現任何破壞公物行爲,應立即通報公所或警方,共同維護鹿港的綠色資源。警方也將持續追查,儘早將涉案者繩之以法。

▲彰化崇實高工行道樹也曾遭里長斷頭。(圖/記者唐詠絮攝)